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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

英文名:GanSucollegeofEnergy&Chemistry vocation 简称:“甘能化” 所在地:兰州 类型:专科/职业学院

  • 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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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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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指南2020-02-13
一、学院简介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坐落在“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城市兰州,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甘肃省首批中高职一体化办学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甘肃省人民政府举办,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管理。二、报名条件1.已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2.应往届省内高中阶段毕业生(含同等学历资格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中职生)均可报考。三、申报方式1.报名时间及要求综合评价录取设置第一志愿和征集志愿,考生于4月8日8:00至4月12日18:00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填报综合评价录取第一志愿,我院于4月16日完成第一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于4月17日8:00-4月18日18:00填报征集志愿,我院于4月19日完成征集志愿录取。2.申报材料 (1)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表及考生诚信承诺书登录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gsnyedu.cn)或在招生QQ群共享文件中下载填写《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表》及《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2)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材料;(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在高中阶段获得奖励的考生可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中职毕业生获得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录取依据。 考生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不一致者取消录取资格。所有提供的以上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资料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730207,联系人: 赵老师(13830049848)3.录取(1)4月16日完成第一志愿录取,4月19日完成征集志愿录取。(2)学院将于4月17日和4月20日分别对第一志愿和征集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http://www.gsnyedu.cn)上进行公示,并接收社会监督。(3)4月21日,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四、招生专业2019年招生专业序号系部名称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1能源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技术560707三年2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600212三年3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530304三年4化学工程系应用化工技术570201三年5化工装备技术570208三年6煤化工技术570212三年7工业分析技术570207三年8精细化工技术570205三年9材料与土木工程系工程造价540502三年10建筑工程技术540301三年11材料工程技术530601三年12建筑材料检测技术530702三年13智能制造工程系数控技术560103三年14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60102三年15焊接技术与自动化560110 三年16电气工程系化工自动化技术570209三年17电气自动化技术560302三年18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三年19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560201三年20资源环境工程系矿山机电技术520503三年21工程测量技术520301三年22煤矿开采技术520501三年23安全技术与管理520904三年24工程地质勘察520201三年25电子与信息工程系物联网应用技术610119三年26云计算技术与应用610213三年27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三年29经济与管理工程系工商企业管理630601三年29连锁经营管理630604三年30会计630302三年 五、招 生 费 用我院不向申报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收取报名费用。六、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 邮编:730207学院网址:www.gsnyedu.cn联系电话:18909431123(张老师) 17793130795(宋老师) 18309439978(杨老师) 17797676289(赵老师)招生QQ群:526555716 455268094 539228401 559608693详情
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2020-02-13
序号系部名称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1能源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技术560707三年2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600212三年3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530304三年4化学工程系应用化工技术570201三年5化工装备技术570208三年6煤化工技术570212三年7工业分析技术570207三年8精细化工技术570205三年9材料与土木工程系工程造价540502三年10建筑工程技术540301三年11材料工程技术530601三年12建筑材料检测技术530702三年13智能制造工程系数控技术560103三年14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60102三年15焊接技术与自动化560110 三年16电气工程系化工自动化技术570209三年17电气自动化技术560302三年18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三年19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560201三年20资源环境工程系矿山机电技术520503三年21工程测量技术520301三年22煤矿开采技术520501三年23安全技术与管理520904三年24工程地质勘察520201三年25电子与信息工程系物联网应用技术610119三年26云计算技术与应用610213三年27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三年29经济与管理工程系工商企业管理630601三年29连锁经营管理630604三年30会计630302三年详情
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2020-06-04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英文名称:Gansu Vocational College Of Energy And Chemical Industry第三条  学校代码:14593第四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 隶属关系: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负责制定普通专科(高职)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并对重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招生就业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并定期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的进展情况。第三章  招生录取第十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官网、学院微信公众号、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考生,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理科学生依据投档排序确定专业;中职对口升学学生则按专业基础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专业。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第十二条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进行录取。第十三条  我院将依据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分数线。第十四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第十五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第十六条  对加分或降分考生按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我院各专业的录取不限定男女生比例。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第四章  其  他第二十一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制:三年。第二十二条  计划形式:统招。第二十三条 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文件(甘发改收费〔2016〕652号、1133号)执行,学费4500元/学年,住宿费1100元/学年。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1)学院对甘肃省58个贫困县(区)和17个插花贫困县(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和书本费共5000元;(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者,如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持录取通知书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申请、认定、评审后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学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学年。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制度(1)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经评审获得8000元/学年的国家奖学金;(2)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评审可获得5000元/学年的励志奖学金;(3)成绩优异学生经评审可获得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学年,二等奖1200元/学年,三等奖800元/学年。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730207      学校网址:www.gsnh.edu.cn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jy.gsnh.edu.cn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931-8331321 学院资助中心电话:0931-8327575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详情
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2017-06-1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第三条  学校代码:14593第四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  隶属关系: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负责制定普通高职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并对重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并定期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第三章  招生录取第十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页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二条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进行录取。第十三条   我院将依据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分数线。第十四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第十五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第十六条  对加分或降分考生按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我院各专业的录取不限定男女生比例。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第四章  其  他第二十一条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第二十二条   计划形式:统招。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每人每学年学费为4500元。第二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1)学院对甘肃省58个贫困县和17个插花贫困区县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和书本费共5000元。(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者,如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持录取通知书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3)家庭困难学生经评审每人每年可享受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4)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评审每人每年可获得5000元的励志奖学金。(5)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经评审每人每年可获得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邮编:730207      学校网址:www.gsnyedu.cn招生办公室电话:0943-6622870  0931-8333556  0931-2211436  0931-4904995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详情
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2018-05-0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第三条  学校代码:14593第四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  隶属关系: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负责制定普通高职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并对重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并定期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第三章  招生录取第十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页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二条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进行录取。第十三条   我院将依据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分数线。第十四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第十五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第十六条  对加分或降分考生按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我院各专业的录取不限定男女生比例。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第四章  其  他第二十一条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第二十二条   计划形式:统招。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每人每学年学费为4500元。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1)学院对甘肃省58个贫困县和17个插花贫困区县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和书本费共5000元;(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者,如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持录取通知书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3)家庭困难学生经评审每人每年可享受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制度(1)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经评审每人每年可获得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2)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评审每人每年可获得5000元的励志奖学金;(3)成绩优异学生经评审可获得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200元/年,三等奖800元/年。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邮编:730207      学校网址:www.gsnyedu.cn招生办公室电话:0943-8331321  8333556  8254626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124县道附近
  • 电话:
    %u0030%u0039%u0034%u0033-%u0036%u0036%u0032%u0035%u0035%u0035%u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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