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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GANSU AGRICULTURE TECHNOLOGY COLLEGE 简称:“甘肃农职院” 所在地:兰州 院校代码:13954 类型:农林类/农业类/专科

普通专科高等院校
  •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专业2020-02-14
附件: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简介.doc详情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2020-02-27
  一、学院简介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金城兰州,始建于1907 年(光绪33 年)兰州道彭英甲创建的“甘肃官立农林学堂”,是一所甘肃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111年办学历程。现为全国职业教育种植类专业示范学校、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全国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成人教育先进单位、中国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中国职业技术学会农业与农村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甘肃省十大杰出职业院校、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单位、甘肃省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学院建有本部、和平校区和西校区,其中西校区(筹建)位于兰州新区。设有农业技术系、园林工程系、畜牧兽医系、经济管理系、食品化工系和基础部6个系(部)。在职教职工229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近4700人。在专业建设上以现代职教理念为指导,形成了农技类、园艺类、财务会计类、经济管理类、信息技术类、畜牧兽医类、食品类和化工类等8个专业群28个专业。  学院现有职业教育研究所和三农研究所2个教科研机构。有2名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4名教师为省级骨干教师,1位教师为省级教学名师。有12个实训中心65个专业实验室,1个职业技能鉴定所,2个教学实习实训农场,校外实习基地135处。  学院始终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服务“三农”为己任,坚持人格与创业教育,拓展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坚持质量工程建设,深化能力培养教学改革;坚持深化校企合作,提升学生职业发展能力;坚持农民创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坚持应用型农业科学研究,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格局。知识、技能、素养相融合,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为学院的特色和亮点。毕业生占到全省农业骨干企业创办者及管理技术骨干的三分之一以上。  学院先后承担国家和省列小麦、胡麻育种科研推广、863 攻关、948 引进、甘草和苦参栽培、“星火科技”培训、农民创业培训、阳光工程等项目,与美国、意大利、加拿大、以色列、奥地利及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等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科研推广项目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 项,农牧渔业丰收奖4 项,省科技进步奖25 项,地厅级奖56项。省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各1项,厅级奖12项。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全国种子技能大赛特等奖、全国会计技能大赛二等奖等奖项。学院原研究员周祥椿同志被评为甘肃省首位科技功臣。  二、核心理念  办学宗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三农”发展  办学理念:培养学生人格与素养的同步发展  教育模式:以产品开发为载体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模式  三、报考条件  1.参加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即职业高中生、中专生和技校生)。  2.身心健康。考生必须参加当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我院招生专业规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规现象。  四、招生专业(专业简介详见附件)  五、招生计划  单独测试招生计划以甘肃省教育厅公布计划数为准。  六、报考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  (二)报名方式:单独测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考务安排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从2018年3月28日8:00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在A4纸上,由其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须于3月31日下午18:00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处交纳)。  (三)相关说明:考生在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七、测试办法  我院单独测试招生成绩由“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特长分”构成,总分350分。  (一)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满分300分)  1.测试时间:2018年4月1日9:00~11:30,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我院指定考场参加测试。  2.测试地点: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25号)。  3.测试方式:笔试(请自带2B铅笔、蓝黑中性笔、橡皮擦、直尺等考试用具)。  4.测试内容:主要为语文(150分)、数学(90分)、英语(60分),测试时间150分钟。  (二)特长分(满分50分,符合特长生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31日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月31日下午18:00前没有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一律不予采纳)。  1.体艺特长生: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艺术类比赛中,个人获三等奖加10分,二等奖15分,一等奖20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中,个人获三等奖加20分,二等奖25分,一等奖30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技能特长生: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个人获三等奖加10分,二等奖15分,一等奖20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中,个人获三等奖加20分,二等奖25分,一等奖30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教育部及教育部行指委组织的全国行业性职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学校可直接录取,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专业基础水平测试:参加我院组织的现代农业职教集团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基础水平测试,获二等奖5分,一等奖10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分说明:以上加分项目同类按最高级别加分,考生各类积分在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加分,累计分数超过50分的按50分计算。团体项目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有考生姓名的予以加分,没有考生姓名的不予加分;个人获奖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无获奖证书的一律不予加分。  八、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监督下,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录取工作在学院单独测试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基本原则,分别按照理科生、文科生、中职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录取。  (三)录取过程中,若考生填报专业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上线考生不予以录取。  (四)按照录取原则,在报名系统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五)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1号)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政策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和毕业派遣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在校期间可享受以下资助政策:(1)获国家奖学金8000 元/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 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 元/学年,院长奖学金3000 元/ 学年,贫困生励志助学金2000 元/学年,学院奖学金300-1000 元/学年;(2)设优秀新生奖、优秀毕业生奖、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奖项;(3)对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生补助、学费减免等形式给予资助;(4)设立“思源”读书基金、创新创业教育基金等读书、创业资助项目。  十、日程安排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25号  邮政编码:730020  学院网址:http://www.gscat.cn (登录学院网站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招生信息网)  联系电话:0931-4673806(传真)  附件: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简介.doc详情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考试大纲2020-02-14
我院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考试主要从文化基础知识、学习能力、品德修养等内容测试考生。特此提出对考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基本要求。一、测试方式:闭卷,笔试(请自带蓝黑中性笔等考试用具)二、测试时间:150分钟三、试卷分值:450分四、试卷构成:语文(1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计算机基础(50分)、思想品德修养(50分)、法律常识(50分)、形势与政策(50分)五、考试要点:(请单击下载)1. 语文:1.语文部分考试大纲.doc2. 数学:2.数学部分考试大纲.doc3. 英语:3.英语部分考试大纲.doc4. 计算机基础:4.计算机基础部分考试大纲.doc5. 思想品德修养:5.思想品德修养部分考试大纲.doc6. 法律常识:6.法律常识部分考试大纲.doc7. 形势与政策:7.形势与政策部分大纲.doc详情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专业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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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指南2020-02-14
学院座落于金城兰州,始建于1907年(光绪33年),迄今已有百余年办学历程。设有农业技术系、园林工程系、畜牧兽医系、经济管理系、食品化工系和基础部6个系(部),三农研究所和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教师队伍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98%,其中博士10名,硕士102名;教授、副教授80名,学院原研究员周祥椿同志被评为甘肃省首位科技功臣。学院秉承“勤朴”的百年校训,践行“开生命潜能、塑生长世界”的办学理念,按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坚持能力培养教学改革和人格与创业教育,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农业科技研究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训,主动服务“三农”。知识、技能、素养相融合,产、学、研、创相结合的培养模式为学院的特色和亮点。毕业生占到全省农业骨干企业创办者及管理技术骨干的三分之一以上。一、招生专业二.招生对象已参加甘肃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中职学校(即职业高中生、中专生和技校生)应届毕业生。三.报考流程 注: 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等时间以甘肃省考试院正式文件为准四.测试及成绩评定 我院单独测试招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项”构成,总分550分。(一)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50分)1.测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9:00~11:30,测试时间15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我院指定考点参加单独测试。 2.测试地点:(1)兰州考点: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25号),凡生源地为兰州市、甘南州、临夏州、 定西市、白银市、平凉市、庆阳市所属县区的考生,均在该考点参加单独测试。(2)天水考点: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天水市秦州区滨河西26号),凡生源地为天水市、陇南市所属县区的考生,均在该考点参加单独测试。(3)武威考点:凉州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武威市凉州区天马大道1号),凡生源地为武威市、金昌市、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所属县区的考生,均在该考点参加单独测试。3.测试方式:笔试(请自带2B铅笔、蓝黑中性笔、橡皮擦、直尺等考试用具)。4.测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学习能力、品德修养等内容。测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计算机基础(50分)、思想品德修养(50分)、法律常识(50分)、形势与政策(50分)。注:“推荐生”需到生源地对应考点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取得考试成绩。(二)加分项(满分1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29日向指定考点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没有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一律不予采纳)1.技能加分: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个人获县级三等奖加10分、二等奖15分、一等奖20分;市级三等奖加25分、二等奖30分、一等奖35分;省级三等奖加40分、二等奖45分、一等奖50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教育部及教育部行指委组织的全国行业性职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学校可直接录取,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体艺加分:在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艺术类比赛中,个人获县级三等奖加10分、二等奖15分、一等奖20分;市级三等奖加25分、二等奖30分、一等奖35分;省级三等奖加40分、二等奖45分、一等奖50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加分说明:以上两类加分项目中,符合同一类项目的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两类都有加分项目的,分别按每类加分项最高获奖级别合计加分。团体项目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有考生姓名的予以加分,没有考生姓名的不予加分;个人获奖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无获奖证书的一律不予加分。五、推荐生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及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本校当年毕业学生数的10%—20%比例向我院推荐德、智、体、美、劳优秀的学生(以下简称“推荐生”)。(一)推荐生政策1.推荐学校必须是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及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推荐生”不仅具有相关专业的实践经历,而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二个条件:(1)技能等级证书:2016年7月1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级及中级以上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2)专业技能获奖:2016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及市级以上专业技能、体艺等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学生并提供证书原件。(3)单项优秀奖:2016年7月1日后被市级(不含县级市)及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及其他奖项的学生并提供证书原件。(二)推荐生报名及测试推荐生除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单独测试报名外,还需在我院网站下载并填写《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优秀考生推荐表》,加盖推荐学校公章后,须于3月29日在指定考点现场确认时提供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逾期没有提供的考试结束后一律不予认可。六、录取原则和办法(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监督下,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二)录取工作在学院单独测试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基本原则,分别按照理科生、文科生、中职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分类录取。“推荐生”主要根据推荐条件,参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三)录取过程中,若考生填报专业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上线考生不予以录取。(四)按照录取原则,在报名系统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五)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不得转学。(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1号)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七、奖助政策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我院设立了与收费制度相配套的奖助学金制度,通过“奖、助、贷、补、减”等措施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1.“奖”即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设国家奖学金8000 元/ 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 人.年、院长奖学金3000 元/ 人年、学院奖学金300-1000 元/ 人.年,优秀新生奖、优秀毕业生奖、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奖项。2.“助”即根据学生在校综合素质表现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设国家助学金3000 元/人.年、学院贫困生励志助学金2000 元/ 人、特困生资助基金、“思源”读书基金、创新创业教育基金等资助项目。3.“贷”即录取学生可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补”即根据学生表现及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对特困生适当予以生活补助。5.“减”即对特困生学费在毕业前可适当予以减免。八、升学途径1.专本同读。学院与省内本科院校合作开展涵盖我院招生专业的本科自学考试学历教育,在我院专科学习的同时,参加本科院校的自学考试,毕业时取得我院专科学历的同时,可获得合作院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学历。2.专升本考试。毕业前可报考甘肃省内各本科院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到本科院校就读二年,可获得全日制本科院校文凭。3.攻读研究生。通过专本同读、专升本上全日制本科等途径取得本科文凭后,可参加全国统招研究生考试。九、就业途径按照国家和省内有关就业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1.推荐到与所学专业对口的省内外大型产业化龙头企业就业;2.参加基层公务员、“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考等政策性考试;3.参加省军区直招士官和应征入伍到部队去继续发展;4.取得由省人事厅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到省内外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十.专业简介1.经济管理系2.农业技术系3.园林工程系4.畜牧兽医系5.食品化工系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25号 邮政编码:730020学院网址:http://www.gscat.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gscat.cn:82/zsxxw/default.html联系电话:0931-4673806(传真) 咨询QQ群:71116066详情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专业介绍2020-06-06
【种子生产与经营】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甘肃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省级骨干专业,省级专业教学团队。主要开设种子生产、作物育种、种子贮藏与加工、蔬菜栽培与制种等核心课程;本专业面向省内外种子种苗企业及农业行政、事业单位,培养从事生产、贮藏、加工、销售、质检、营销等岗位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创新创业型复合人才。 【作物生产技术】 国家级骨干专业、甘肃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甘肃省创新创业改革示范专业、省级骨干专业。主要开设作物栽培、植物组织培养、中草药种植、食用菌栽培、植物保护等核心课程;本专业面向省内外农作物、中药材生产与经营企事业单位,培养能够从事作物生产技术、田间技术管理、种薯生产、农资营销等岗位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创新创业型复合人才。 【园林技术】 国家级骨干专业、甘肃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省级骨干专业。主要开设园林植物栽培、园林植物保护、园林植物造景、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工程、园林工程项目管理等核心课程;本专业面向省内外园林局、林业局、科研所、园林苗圃等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园林工程、园林养护、园林产品销售、景观设计等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创业型复合人才。 【畜牧兽医】 国家级骨干专业、甘肃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省级骨干专业。主要开设畜禽解剖生理、动物营养与饲料、畜禽环境卫生、动物药理与毒理、动物病理等核心课程;本专业面向省内外畜牧兽医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营、服务一线,培养具有畜禽健康养殖与疾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创新创业型复合人才。 【食品营养与检测】国家级骨干专业、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省级骨干专业。主要开设食品营养、食品感官与理化检验、食品微生物技术、食品仪器分析技术、食品工艺、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等核心课程;本专业面向省内外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质量监督机构、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疫、商检、海关等行业企业,培养从事食品加工、质量控制、食品质量安全检验、营养膳食指导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创新创业型复合人才。 【中医养生保健】 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甘肃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主要开设中医针灸推拿养生学、药膳食疗技术、人文环境养生学、健康管理和咨询、实用流行保健技术等核心课程;本专业面向省内外专业医养机构、疗养院、养老院、健康咨询管理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康复科室等,培养能够从事养生保健、养老服务、康养护理、养生保健经营与管理等岗位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创新创业型复合人才。 【农产品电子商务】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甘肃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主要开设网站建设与维护、摄影与图像处理、网店经营与管理、市场调查与预测、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物流与运营实务、农产品商品学、农产品网络营销等核心课程。本专业面向农产品电子商务领域,培养能够从事网店运营、农产品网络营销、农产品物流商务数据分析等岗位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创新创业型复合人才。 【药品生产技术】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甘肃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主要开设药物发酵技术、药物合成反应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物分析、中药材GAP栽培、生物制药技术等核心课程。主要面向省内外原料药生产、药物制剂生产及药品经营企业,培养能够从事微生物发酵工艺与管理、植物药提取、药物制剂工艺、药品质量检验和药品营销等岗位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创新创业型复合人才。详情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4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要第四条   学院全称: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学院代码:13954第六条   办学性质:甘肃省省属公办学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十条   隶属关系:甘肃省教育厅直属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25号  邮编:730020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二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等有相关规定,成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规定政策,严格执行学院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协调相关工作。第十三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招生规定,具体负责方案制定、计划编制、招生宣传、分类录取等日常工作。第十四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条件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当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班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七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八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地生源情况而定。第十九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十条  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进行,非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一条  综合评价录取按照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基本原则录取,但录取总人数控制在省教育厅下达的综合评价计划之内,录满为止。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学校根据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第二十二条  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三条  特长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我院有农业工程、园林工程、食品工程、环境工程、畜牧工程、信息工程、中医药与健康管理、财经商贸等8类专业群,23个专业可供考生选报。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第五章  其  它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等复查工作。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予以退回。第二十七条  学费执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为:4500元/人?学年。第二十八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院录取且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新生可申请转专业,具体细则按照《甘肃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三十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0931-4673806,传真:0931-4673806,E-mall:gnzyzb@126.com 。学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25号,邮编:730020,学院网址:http://www.gscat.cn。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处。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25号邮编:730020院办电话:0931-4674246招办电话:0931-4673806传真:0931-4673806HTTP:www.gscat.cnE-mail: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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