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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LanZhou Vocactional Techntcil College 简称:“兰职”,“兰州教育学院” 所在地:兰州 院校代码:12833 类型:综合类

普通高职
  •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测试招生简章2020-02-13
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通知》(甘招委发[2017]4号)的有关要求,学院2017年继续施行单独测试招生工作,为确保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本招生简章。一、学院简介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兰州市政府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占地面积462亩,建筑面积22万平米。现有70个专业,设8个系,4个教学部,1个学院,1个中心。在校生近9000人。教职工743人,正高级职称28人,副高职称25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52人。学院全面推进内涵建设,以教育教学改革为引领,大力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目前,建成国家级示范性专业1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专业教学团队4个。建成省级精品课程7门。获省教育厅级教学成果11项、省级教学成果1项。学院深化校企合作、创新合作方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学院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塘”、重庆等地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先后与德国费斯托公司、德国巴斯夫公司、德国博世公司、宁波方太集团、敏实集团、宁夏小巨人、联邦制药、海红通信、山东蓝海、深圳恩斯迈、黑马药业、金岛煜奥等百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建立校内外实训就业基地,探索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有效促进了学生职业素质的养成和职业能力的提高。学院推行“3+3”就业服务模式,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0%。学院借助多种资源搭建平台,助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与国内外著名企业合作,建立惠普网络实验室、微软技术实验室、费斯托工具(中国)西北地区培训中心。与北京工业大学实现校校合作,与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可信华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建立“校研校”合作模式。与宁波北仑区、重庆合川区等地建立“校政企”合作模式。依托国家、省市财政支持建成机械工程实训中心、汽车技术实训中心、动漫设计实训中心、物流技术实训中心、太阳能技术示范与国际培训实习基地等。学院以“双创”竞赛为抓手,以赛促教、以赛促学。近三年,有350余名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竞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3D大赛等国家、省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奖情况被《人民日报》、中国教育电视台、《甘肃日报》、《兰州日报》等各级媒体争相报道。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求发展,主动融入社会,增强服务地方社会能力,为中国航天510所、中国航空兰飞总厂、兰州瑞德集团、兰州申誉精密仪器公司等企业提供技术革新服务;为全省培训师资2万余人次。学院取得较好的社会声誉,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代码】1283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培养层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院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总校区)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112号(桃林校区)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雁儿湾校区)【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奖助政策】(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学年,院级奖学金500元—25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励面近45%;(2)每学年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进行奖励;(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生活补助、减免学费等形式给予资助;(4)对学业、社会公益活动、研究创新、艺术体育等方面优秀的学生,学院还设立“院长奖学金”以资奖励。【毕业生待遇】凡被我院单独测试正式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同属2017年甘肃省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学历及待遇相同,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学院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由甘肃省教育厅签发大学生就业派遣证,学院对毕业生实行毕业三年就业跟踪服务(毕业生就业3+3跟踪服务模式)。二、招生原则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的决策部署,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三、招生计划2017年单独测试招生在省教育厅下达计划后公示。四、报名条件取得甘肃省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毕业生,其中“三校生”(即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必须为应届毕业生,考生凭2017年高考报名考生号报名。五、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方法1.网上报名:符合单独测试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vu.edu.cn)招生信息网2017年单独测试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即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2.现场报名: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总校区)综合楼712招生就业处)。(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 3月24日(三)资格审查:单独测试报名工作结束后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对报考学院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于2017年3月29日~3月30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考生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或电话至学院招生就业处查询。六、缴费(一)缴费依据: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6﹞389号)文件精神,每生收取100元单独测试报名考试费。(二)缴费时间:3月30日~4月2日(17:00),超过截止时间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以学院招生信息网时间为准)。(三)缴费方式:1.通过单独测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在线缴费(考生可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缴费)。2.通过指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汇款,由于银行汇款方式易出现无法确认考生是否缴费的现象,建议考生优先选择网上缴费方式。缴费咨询:学院计划财务处 电话:0931-7781280 联系人:张鹏(具体银行汇款注意事项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四)考生缴费以学院单独测试招生系统公布的缴费账号为准,缴费前请仔细核对,切勿上当受骗。(五)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请考生在缴费前确认自己是否已通过资格审查,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误缴费,影响报名的情况,由本人负责。七、《准考证》打印报名考试费缴费成功后,考生于4月5日~4月8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未缴费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八、测试时间及地点凡报考学院2017年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测试时间:2017年4月8日 上午9:00~12:00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安排的地点为准,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九、测试方式、内容及考评办法(一)测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二)测试内容及测评办法:综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信息技术等)测试大纲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十、录取(一)录取原则:2017年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二)录取办法:1.贫困县、区(75个)计划: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招生的成绩,分县区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两个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贫困县区计划调入所在地州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75个贫困县区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省内计划:根据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特殊类考生计划只占省内计划,不占贫困县计划。3.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4.预录工作结束后,预录名单经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预录名单公示,接受申诉、问责。5.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学院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6.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审核的考生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复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7.凡已被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院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国家普通高考统一招生。8.录取结果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9.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10.未完成的单独测试招生计划转入学院2017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十一、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一)学院在单独测试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就业处全过程参与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学院纪检监察室 邮箱:jjjcslz@163.com电话:0931-7618942招生就业处 邮箱:zsjyc@lvu.edu.cn电话:0931-7785107十二、违纪处理办法(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测试,对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和入学资格,并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二)凡在单独测试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三)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2017年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整体负责,凡属测试、评测、录取等招生重大事宜,一律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十三、相关事宜(一)参加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属2017年甘肃省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学历及待遇相同。(二)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须在原报名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并达到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三)学院未委托和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单独招生,考生切勿上当受骗。(四)本实施方案如有调整,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五)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十四、咨询联系方式学院网站:http://www.lv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931-7785145 0931-76521690931-7785113(传真)招生咨询联系人:陈徽、黄宇、颜鲁琼缴费咨询电话:0931-7781280 学院微信公众号 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十五、日程安排表程序时间工作内容备注考生报名3月10日—3月24日考生登录学院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3月25日—3月28日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公布3月29日—3月30日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审核结果缴费3月30日—4月2日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缴费准考证打印4月5日—4月8日考生打印准考证。测试评分4月8日上午 9:00-12:00综合测试(笔试)成绩汇总4月9日—4月10日成绩录入、成绩汇总成绩公布考生查询4月11日—5月1日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录取4月11日—4月16日按计划拟录取,预录名单上报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预录名单公示上报拟录取结果4月20日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拟录取结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录取名单4月17日—5月1日学院网站公示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名单注:以上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时间和安排为准。详情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测试招生计划2020-02-13
序号系专业学制招生计划学费(元/年)1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三年1045002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3045003模具设计与制造三年1045004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三年3545005光伏材料制备技术三年1045006电气自动化技术三年2545007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三年1045008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三年1545009汽车工程与交通运输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三年100450010汽车营销与服务三年10450011汽车电子技术三年20450012汽车车身维修技术三年25450013电子与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40450014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25450015计算机信息管理三年10450016软件技术三年10450017物联网应用技术三年10450018应用电子技术三年10450019经济管理系会计三年45450020电子商务三年25450021物流管理三年30450022投资与理财三年10450023报关与国际货运三年10450024连锁经营管理三年10450025生物工程系农村环境保护三年10450026园林技术三年10450027药品生产技术三年35450028食品生物技术三年10450029烹调工艺与营养三年25450030食品营养与检测三年20450031初等教育系学前教育三年155450032应用英语三年10450033数字传媒系广告设计与制作三年20450034动漫制作技术三年10450035影视多媒体技术三年15450036产品艺术设计三年10450037建筑室内设计三年25450038艺术设计三年10450039现代服务系旅游管理三年20450040酒店管理两年30450041会展策划与管理三年10450042文秘三年10450043社区管理与服务三年10450044婚庆服务与管理三年204500合计100075个贫困县计划序号县区名称计划数序号县区名称计划数序号县区名称计划数兰州市18陇南市88甘南州211永登县627武都区652临潭县32皋兰县428宕昌县653卓尼县23榆中县429成县1054舟曲县54七里河区430徽县1055迭部县2定西市7431康县656玛曲县25安定区632文县1557碌曲县26漳县633两当县558夏河县27岷县1434西和县1059合作市38通渭县2035礼县20武威市419陇西县15临夏州3260古浪县1510渭源县1036临夏市561天祝县611临洮县337临夏县562凉州区10平凉市5638康乐县563民勤县1012崆峒区639永靖县5白银市3613泾川县640广河县364会宁县1014灵台县641和政县365靖远县1015庄浪县2042东乡县366景泰县516静宁县643积石县367白银区617崇信县6天水市5368平川区518华亭县644麦积区10张掖市45庆阳市5545秦安县1069甘州区1019正宁县646甘谷县1070肃南县520环县647张家川671民乐县1021宁县1048武山县672高台县1022华池县549清水县673山丹县1023镇原县1050秦州区5酒泉市1524合水县6金昌市674玉门市525庆城县651永昌县675瓜州县1026西峰区6合计540详情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分数线2020-02-13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工作现已结束,最低录取分数线216分。详情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计划2020-02-13
序号系别专业单招计划1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902应用英语203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204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155机电一体化技术706模具设计与制造157机械制造与自动化708光伏材料制备技术159电气自动化技术4010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2011焊接技术与自动化3012汽车工程与交通运输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7013汽车营销与服务2014汽车电子技术4015汽车车身维修技术4016新能源汽车技术10017电子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应用技术10018计算机网络技术4019软件技术4020物联网应用技术2521应用电子技术2022信息安全与管理1523经济管理系会计6524电子商务4025物流管理4026投资与理财2027报关与国际货运2028连锁经营管理1529生物工程系园林技术2530药品生产技术3531食品生物技术1532食品营养与检测3033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2034护理6035数字传媒系广告设计与制作5036动漫制作技术5037影视多媒体技术1538建筑室内设计6039艺术设计1540现代服务系旅游管理4041酒店管理7042文秘4043婚庆服务与管理4044社区管理与服务20合计1700详情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简章2020-02-27
  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通知》(甘招委发[2018]4号)的有关要求,学院2018年继续施行单独测试招生工作,为确保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学院代码】12833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历证书】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总校区)  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112号(桃林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雁儿湾校区)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奖助政策】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学年;院级奖学金500元—25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励面近45%。学院每学年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并进行奖励;对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生活补助、减免学费等形式给予资助;学院还设立“院长奖学金”对学业、社会公益活动、研究创新、艺术体育等方面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和甘肃省的各项招生考试录取政策及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生计划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计划以甘肃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单独测试招生计划中50%的计划面向省内75个贫困县,并重点向58个连片贫困县倾斜;其余计划为省内计划)。  四、报名条件  1.须是取得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的毕业生。  2.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单独测试招生院校。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法:  1. 2018年单独测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考务安排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六个专业,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详情登陆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2.考生在网上报名且完成后2-3日内开通缴费,缴费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报名成功后不得修改所报院校。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9日8:00~ 3月25日18:00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3月28日8:00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测试时间及地点  凡报考我院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  测试时间:2018年4月1日 上午9:00~12:00  测试地点:我院设兰州(安宁总校区)、庆阳(庆阳第四中学)、张掖(张掖实验中学)、天水(天水第六中学)、陇南(成县第一中学)五个考点,考生可自行选择就近测试考点参加测试,最终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测试方式及内容  (一)测试方式:笔试,满分400分。  (二)测试内容:  综合测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信息技术、综合能力,测试大纲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办法:  1.贫困县、区(75个)计划:  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招生的成绩,分县区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录取;未完成的贫困县区计划调入所在地州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75个贫困县区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省内计划: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4.拟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系统进行公示,并接受申诉、问责。  5.凡已被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院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8年国家普通高考统一招生。  6.未完成的单独测试招生计划转入学院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十、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政策  (一)报名条件  凡获得国家级、甘肃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考生,可以向学院申请免试综合测试,依据获奖专业类别进行基础技能测试。学院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优先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可享受学院学费减免政策。  (二)报名方式  该类考生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缴费后,须于3月25日前提供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照片等信息(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照片发送至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邮件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报考专业等信息。并于考试前一天(即3月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  (三)测试方式及内容  1.基础技能测试方式:实际操作。  2.测试内容:各大类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大纲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注:1.该类考生报名选择专业时只能选择与获奖证书中专业相同或同类专业,不得跨类填报。  2.考点必须选择兰州考点。  十一、监督与申诉  (一)学院在单独测试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就业处全过程参与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  学院纪检监察室 邮箱:jjjcslz@163.com  电话:0931-7618942  招生就业处 邮箱:zsjyc@lvu.edu.cn  电话:0931-7785107  十二、违纪处理办法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测试,对在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和入学资格,并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二)凡在单独测试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三)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整体负责,凡属测试、录取等招生重大事宜,一律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  十三、相关事宜  (一)参加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属2018年甘肃省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学历及待遇相同。  (二)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须在原报名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并达到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学院未委托和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单独招生,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实施方案如有调整,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  (五)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十四、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站:http://www.lv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31-7785145  0931-7652169  0931-7785113(传真)  招生咨询QQ群:519543120  十五、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专业(文理兼收、“三校生”不限制大类)序号院系专业学制学费(元/年)1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三年45002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三年45003应用英语(幼儿应用英语方向)三年45004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三年45005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45006模具设计与制造三年45007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三年45008光伏材料制备技术三年45009电气自动化技术三年450010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三年450011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三年450012汽车工程与交通运输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三年450013汽车营销与服务三年450014汽车电子技术三年450015汽车车身维修技术三年450016新能源汽车技术三年450017电子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450018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450019软件技术三年450020物联网应用技术三年450021应用电子技术三年450022信息安全与管理三年450023经济管理系会计三年450024电子商务三年450025物流管理三年450026投资与理财三年450027报关与国际货运三年450028连锁经营管理三年450029生物工程系园林技术三年450030药品生产技术三年450031食品生物技术三年450032食品营养与检测三年450033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三年450034护理三年450035数字传媒系广告设计与制作三年450036动漫制作技术三年450037影视多媒体技术三年450038建筑室内设计三年450039艺术设计三年450040现代服务系旅游管理三年450041酒店管理三年450042文秘三年450043社区管理与服务三年450044婚庆服务与管理三年4500十六、日程安排表程 序时 间工 作 内 容备注考生报名3月19日—3月25日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 打 印3月28日8:00起考生打印准考证。测 试评 分4月1日上午 9:00-12:00综合测试(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汇总4月1日—4月4日评卷、成绩录入、成绩汇总录 取4月5日—4月8日按计划拟录取,预录名单上报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考生报名系统网进行拟录名单公示注:以上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时间和安排为准。详情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简章2020-02-13
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3号)的有关要求,学院2019年继续施行单独测试招生工作,为确保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本招生简章。【学院代码】1283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培养层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院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总校区)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112号(桃林校区)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雁儿湾校区)【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收费标准】根据(甘发改收费﹝2016﹞389 号)单独招生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100 元;根据(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各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住宿费费800元/学年。一、学院概况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兰州市政府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有总校区、雁儿湾校区、桃林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462亩,建筑面积22万平米。设3个学院、7个系、4个教学部、1个中心。在校生近万人,教职工744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273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82人。2011年,经甘肃省政府批准,在学院挂牌成立了甘肃工商技师学院。学院坚持育人为本,立足兰州,面向甘肃,辐射全国,服务兰州、甘肃产业结构需求,致力于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专业建设紧密结合市场和企业发展需求,建成国家级示范性专业1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有6个省级专业教学团队;建成7门省级精品课程, 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获得1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学院建有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基地和全国唯一的太阳能技术示范与国际培训实习基地,西北唯一的机器人焊接(兰州)培训基地,西北唯一的德国BOSCH(博世)、德国费斯托工具培训中心;与麦特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完成教育部校企合作项目——奔腾车身修复实训中心。还建设有数控技术、动漫制作、物流技术3个国家示范性实训中心和汽车技术省级示范性实训中心等128个功能完备、设备一流的校内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保证了高质量的教育教学。学院重视实践教学,注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专业技能比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近三年,有500余名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2018中国机器人焊接技能大赛”、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全国大学生电子竞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3D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挑战杯”大学生技能大赛等国家、省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民日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在线等10余家国家、省、市级媒体报道180余次,学院在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竞赛评估结果(高职)TOP100中位列全国第七,甘肃省第一。学院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学生就业“一把手”负责制,倡导学生“体面就业”,与广西柳工集团、北京21世纪教育集团、香格里拉酒店集团、宁波方太集团、深圳恩斯迈、联邦制药、甘肃紫金等百余家企业合作,建立校内外实训就业基地,开展工学结合、订单培养,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了学生职业素质的养成和职业能力的提高,保证学生高质量就业。近几年学院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学院建有“省级众创空间”“市级众创空间”“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创客沙龙,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广阔的平台。学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院是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二、招生原则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学院遵循“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单独测试招生考试,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综合素质优秀的各类人才。 三、单独测试招生专业序号系别专业学制学费(元/年)1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3年45002早期教育3年45003应用英语3年45004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3年45005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3年45006机电一体化技术3年45007模具设计与制造3年45008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年45009电气自动化技术3年450010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3年450011焊接技术与自动化3年450012汽车工程与交通运输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450013汽车电子技术3年450014汽车车身维修技术3年450015新能源汽车技术3年450016电子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应用技术3年450017计算机网络技术3年450018软件技术3年450019物联网应用技术3年450020信息安全与管理3年450021经济管理系会计3年450022电子商务3年450023物流管理3年450024投资与理财3年450025连锁经营管理3年450026金融管理3年450027生物工程系药品生产技术3年450028食品生物技术3年450029食品营养与检测3年450030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3年450031护理3年450032数字传媒系广告设计与制作3年450033动漫制作技术3年450034影视多媒体技术3年450035建筑室内设计3年450036现代服务系旅游管理3年450037酒店管理3年450038文秘3年450039婚庆服务与管理3年4500四、报名及资格审查(一)凡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测试的考生,必须是取得甘肃省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考生凭2019年高考报名考生号报名。(二)符合单独测试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vu.edu.cn)通过“单独招生报名”链接至“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详情登陆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三)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8:00至3月22日18:00。(四)缴费及准考证打印:考生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3月27日8:00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五、测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一)测试方式:综合测试(笔试)。(二)测试内容:语文、数学、政治、计算机、综合能力,以高中生和中职生基础知识和能力为主,测试大纲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三)测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9:00-12:00 ,现代学徒制订单班面试3月30日(星期六)13:30-17:00。(四)测试地点:我院在甘肃省内设兰州总校区、兰州桃林校区、庆阳、张掖、天水、陇南六个考点,考生务必根据生源地就近选择测试考点参加测试,最终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六、录取(一)录取原则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在单独测试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二)录取办法按照综合测试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数及省教育厅有关贫困县区政策要求,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录取;未完成的贫困县区计划调入所在地州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75个贫困县区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独测试招生计划以甘肃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若所报专业计划录取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七、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政策凡获得国家、甘肃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考生,其中学前教育类须是省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考生,可申请免测综合测试,参加学院组织的技能测试。(一)报名条件获得国家、甘肃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考生,其中学前教育类须是省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考生。(二)报名注意事项1.申请免测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于2019年3月24日(9:00-15:00),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一份)前往学院总校区招生就业处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免测的考生报名选择专业时只能选择与获奖证书中专业相同或同类专业,不得跨类填报。(一)测试方式:技能测试(实际操作)(二)测试内容:专业基本技能。(三)测试时间:2019年3月24日(星期天)9:30-17:00。(四)测试地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五)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八、现代学徒制班(一)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必须为现代学徒制专业、其他志愿可自由填报。(二)现代学徒制订单班招生专业序号系别专业学制招生计划学费(元/年)1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二十一世纪教育集团订单班、)3年304500学前教育(大爱教育集团订单班)3年3045002现代服务系酒店管理(香格里拉订单班)3年304500(三)测试方式:综合测试(笔试)+面试(由合作企业进行面试)(四)测试时间:综合测试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9:00-12:00,企业面试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13:30-17:00。(五)测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的省内各考点为准。(六)录取办法: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及面试不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照其他报考专业择优录取。(七)其他相关事宜: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学生校期间学费、住宿费与普通在校生相同,无其他委培费等收费项目,所有报考现代学徒制的考生面试时须与合作企业签订《承诺书》。九、奖助政策(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三)院级奖学金:500元—2500元/学年。(四)院长奖学金:表彰学业、社会公益活动、研究创新、艺术体育等方面优秀的学生,院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院长奖学金提名奖3000元/学年。(五)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学年。(六)大学生参军入伍奖励金:当年入伍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1000元/人。(七)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参加我院单独测试招生、“中高职一体化”联合办学招生录取并报到的考生,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1000元/生,一等奖2000元/生。(八)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参加我院单独测试招生、“中高职一体化”联合办学招生录取并报到的考生,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3000元/生,二等奖4000元/生,一等奖5000元/生。十、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一)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整体负责,凡属测试、评测、录取等招生重大事宜,一律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学院纪检监察室邮箱:jjjcslz@163.com 电话:0931-7658238十一、违纪处理办法(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测试,对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和入学资格,并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二)凡在单独测试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规定严肃处理。十二、相关事宜(一)凡已被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院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国家普通高考,已录取考生因特殊原因需退档的务必于录取结果公布3日内,由本人前往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退档手续,逾期不予退档。(二)参加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属2019年甘肃省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励、助学、日常管理、就业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待遇相同。(三)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须在原报名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并达到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四)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五)学院未委托和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单独招生,考生切勿上当受骗。(六)本招生简章内容如有调整,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招生简章内容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同时,以国家和甘肃省政策为准。(七)学院有关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信息都将通过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学院“官方网站”、“招生信息网”、“学院微信公众平台”、“中国教育在线”、“甘肃教育社”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八)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三、联系方式学院网站:http://www.lvu.edu.cn学院邮箱:zsjyc@lvu.edu.cn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730070)招生就业处招生咨询电话:0931-7785145 0931-7652169 0931-7785113(传真)招生专业咨询电话:初等教育学院(二级学院)13919825710 0931-8684587(童老师)电子信息工程系15193103672 0931-7766279(刘老师)机电工程系13893660496 0931-7766170(周老师)经济管理系13893139793 15393111128(张老师)汽车工程与交通运输系15193100622(李老师)13519306741(马老师)生物工程系18919119928 0931-7663392(李老师)数字传媒系13609310231 09317610912(严老师)现代服务系13679421598 0931-7753109(王老师)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详情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1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三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1. 学校全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 学校代码:128333. 层次:高职(专科)4. 办学类型: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5.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总校区)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雁儿湾校区)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112号(桃林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院在规定时间将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院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则先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课统考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九条  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方可报考此专业。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按照学业水平成绩,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二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三条  我院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第十四条  我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五条  我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我院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我院招生就业处电话查询。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有:电话:0931-7785145   7652169传真:0931-7785113E-mail:zsjyc@lvu.edu.cn学院网址:http://www.lvu.edu.cn 第六章  其它第十七条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第十八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普通高职(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学费4500元/每生?每年,住宿费800元/每生?每年。第二十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质生源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一条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高职(专科)层次招生。第二十三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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