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兰州大学

[切换城市]
兰州站> 兰州教育> 兰州大学> 兰州文理学院信息

兰州文理学院

英文名:Lanzhou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简称:“兰文理” 所在地:兰州 院校代码:11562 类型:综合类

普通本科
  •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兰州文理学院2020年表演(秦腔\/陇剧方向)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公告2020-02-24
社会各界及各位考生:为了响应甘肃文化大省、戏曲大省建设号召,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15〕52号)文件精神,突出兰州文理学院“文化、传媒、旅游、艺术”四大办学方向,发挥学校戏曲专业特色优势,经教育部批准,兰州文理学院拟于2020年招生表演(秦腔/陇剧方向)本科专业60名。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精神,鉴于表演专业(秦腔/陇剧方向)考试的特殊性,经兰州文理学院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学校2020年表演(秦腔/陇剧方向)本科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纳入甘肃省2020年艺术类校考招生考试范畴,由兰州文理学院单独组织。兰州文理学院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此次招考工作。此次考试属于国家级高考,责任重,影响大。学校欢迎社会各界考生报考并根据招生简章和考试大纲(附后)积极备考。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代理或操作招生。凡宣称“找熟人”、“托关系”、“走后门”操作考试成绩的宣传纯属骗人,提醒各位考生千万不要上当受骗。对无中生有、招摇撞骗的机构或个人一经查实,追加相关纪律和法律责任。特此公告!兰州文理学院2020年1月17日附件:《兰州文理学院2020年表演(秦腔/陇剧方向)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兰州文理学院表演(秦腔/陇剧方向)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2020年兰州文理学院表演(秦腔/陇剧方向)本科专业面向甘肃省计划招生60名,其中戏曲表演类40名,戏曲音乐演奏/伴奏类20名(主要包括秦腔、陇剧文武场面各种乐器及打击乐。具体为:板胡、二胡、扬琴、琵琶、古筝、三弦、笙、大提琴、倍大提琴、唢呐、笛子、陇胡、月琴、柳琴、阮、电子琴、合成器等)。注:1.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2.本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我校2020年表演(秦腔/陇剧方向)本科专业采用校考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考试前5天。考试时间:2020年2月23日报名方式:登陆甘肃省体艺类专业招考智慧平台(http://art.ganseea.cn)报名。考试地点:兰州文理学院三、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从形式上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一)、笔试1.戏曲表演类笔试:《戏曲常识与艺术概论常识》(50分)。主要内容为:戏曲常识、中国戏曲史常识、甘肃戏曲史及秦腔/陇剧代表剧目知识、戏曲表演程式与规范常识、戏曲艺术与审美常识、戏曲服装常识、戏曲行业与专业的自我认识、秦腔/陇剧经典剧目简评等。2.戏曲音乐演奏与伴奏类笔试:《乐理与音乐素质》(50分)。主要内容为:音乐基本理论(音程、和弦、节奏、记谱法为主)、 简谱记谱(以秦腔/陇剧音乐为主)、戏曲锣鼓经与打击乐节奏记录注:笔试采取集中统一方式进行。考试用纸、笔、橡皮等常规用具由学校统一提供。(二)、面试1. 戏曲表演类面试(总分250分): (1). 腿功(翻身、平转、飞脚、旋子、软开度);武功(前桥、后桥、虎跳)(50分);(2). 身段:(走边、趟马、起霸);把子(小快枪、个人技巧等)(50分);(3). 剧目片段( 100分) : 秦腔/陇剧剧目片段(可以彩妆、有其他配戏人员)。主要测试考生在剧目上的表演技巧、人物把握、舞台艺术表现力等。考试用服装、道具及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4). 特长加试(50分)。加试与专业主考内容以外的艺术特长。内容形式不限,时长在5分钟之内。2. 戏曲音乐演奏与伴奏类面试(总分250分):(1). 乐器(含戏曲打击乐)基本能力 (练习曲) 测试 (50分);(2). 现场抽签视奏秦腔/陇剧唱腔、板式乐谱演奏(50分);(3). 自选秦腔/陇剧剧目音乐唱腔/片段演奏(含戏曲打击乐) 10分钟以内。可以带伴奏音乐。(考试用乐器由考生自备)(100分);(4). 特长加试:加试与专业主考内容以外的艺术特长。形式内容不限,时长在5分钟之内(50分)。四、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年度计划及收费标准为准》。2.考试费用: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五、成绩构成与录取原则定本次考试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总数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六、录取原则本专业录取成绩由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课达到甘肃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在合格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为止。新生入校后进行专业条件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七、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兰州文理学院艺术职业学院(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400号)邮 编:730000 招生咨询电话:0931-8321611 李老师:18919833989监督投诉电话:0931-8685184 兰州文理学院纪检监察室兰州文理学院艺术职业学院:https://syx.luas.edu.cn/详情
兰州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4-20
兰州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兰州文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三条 学校名称:兰州文理学院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六条 学校代码:11562第七条 主管机构:甘肃省教育厅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第三章 招生机构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专科的招生工作和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一条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的分省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面向甘肃、河北、内蒙古、河南、山东、山西、四川、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安徽、重庆、江苏、西藏、湖北等 16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详细计划人数见公布的兰州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根据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8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学年。专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7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39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2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5200元/学年。住宿费:700-9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若甘肃省物价部门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整个录取工作在各招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六条 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加分成绩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配。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职对口招生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除特殊说明外,无单科成绩限制。第十九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设计和美术学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器乐方向)、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各本科专业均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规则将按照甘肃省统一投档规则执行,学校负责审核录取。表演(秦腔/陇剧)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成绩由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课达到甘肃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在合格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为止。第二十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第二十一条 录取全过程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环节如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均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录取结果将按规定及时在有关媒体和我校网站上公布。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四条 学校2020年面向甘肃省投放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省列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列革命老区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和中职对口招生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专业条件复查、报考条件复查及考生档案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第二十七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有一次申请转换专业的机会,具体细则按照《兰州文理学院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执行。第二十八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相关工作制度执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录取入学新生,在报到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第二十九条 兰州文理学院官网:https://www.luas.edu.cn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jc.luas.edu.cn/zs/咨询电话:(0931) 8685536(兼传真)   邮编:730000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或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兰州文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8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兰州文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三条 学校名称:兰州文理学院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六条 学校代码:11562第七条 主管机构:甘肃省教育厅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第三章 招生机构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专科的招生工作和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一条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的分省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面向甘肃、河北、内蒙古、河南、山东、山西、四川、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安徽、重庆、江苏、西藏等 15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详细计划人数以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依据甘肃省发改委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8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学年;旅游管理(民航服务)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专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7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39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2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5200元/学年;空中乘务专业8000元/学年。住宿费:700-9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若甘肃省物价部门变更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整个录取工作在各招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六条 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考试院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他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除特殊说明外,无单科成绩限制。第十九条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播音与主持专业全部文理兼收,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果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以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按照专业课成绩达到各省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第二十条 旅游管理(民航服务)本科专业、空中乘务专科专业仅限于参加了2017年由西北师范大学组织的旅游管理类(航空乘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面试后有专业课成绩的考生报考。录取时按该专业文、理科单独划定本、专科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公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课成绩÷300×100×0.5 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进行综合排名,并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外语依次排序确定。生源不足时,参加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方式同上。第二十一条 录取全过程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环节如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均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录取结果将按规定及时在有关媒体和我校网站上公布。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报考条件复查及考生档案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相关工作制度执行。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录取入学新生,在报到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第二十六条 兰州文理学院网址:http://www.luas.edu.cn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zjc.luas.edu.cn咨询电话:(0931) 8685536(传真)   邮编:730000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或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兰州文理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0
兰州文理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兰州文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三条 学校名称:兰州文理学院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六条 学校代码:11562第七条 主管机构:甘肃省教育厅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第三章 招生机构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专科的招生工作和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一条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的分省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面向甘肃、河北、内蒙古、河南、山东、山西、四川、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安徽、重庆、江苏、西藏等 15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详细计划人数见公布的兰州文理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依据甘发改收费〔2013〕991号、甘发改收费〔2014〕1101号、甘发改收费〔2014〕1099号、甘发改收费〔2015〕752号、甘发改收费〔2016〕645号、甘发改收费〔2016〕651号及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进行收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8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学年。专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7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39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2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5200元/学年。住宿费:700-9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若甘肃省物价部门变更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整个录取工作在各招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六条 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考试院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他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对口中职生在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时依次以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除特殊说明外,无单科成绩限制。第十九条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播音与主持专业全部文理兼收,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果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以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按照专业课成绩达到各省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第二十条 录取全过程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环节如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均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录取结果将按规定及时在有关媒体和我校网站上公布。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报考条件复查及考生档案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相关工作制度执行。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录取入学新生,在报到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第二十五条 兰州文理学院网址:http://www.luas.edu.cn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zjc.luas.edu.cn        咨询电话:(0931) 8685536(传真)   邮编:730000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或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兰州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24
兰州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兰州文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三条 学校名称:兰州文理学院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六条 学校代码:11562第七条 主管机构:甘肃省教育厅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第三章 招生机构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专科的招生工作和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一条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的分省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面向甘肃、河北、内蒙古、河南、山东、山西、四川、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安徽、重庆、江苏、西藏等 15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详细计划人数见公布的兰州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依据甘发改收费〔2013〕991号、甘发改收费〔2014〕1101号、甘发改收费〔2014〕1099号、甘发改收费〔2015〕752号、甘发改收费〔2016〕645号、甘发改收费〔2016〕651号及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进行收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8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学年。专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7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39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2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5200元/学年。住宿费:700-9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若甘肃省物价部门变更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整个录取工作在各招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六条 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考试院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他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对口中职生在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时依次以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除特殊说明外,无单科成绩限制。第十九条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播音与主持专业全部文理兼收,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果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以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按照专业课成绩达到各省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第二十条 录取全过程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环节如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均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录取结果将按规定及时在有关媒体和我校网站上公布。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报考条件复查及考生档案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相关工作制度执行。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录取入学新生,在报到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第二十五条 兰州文理学院网址:http://www.luas.edu.cn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jc.luas.edu.cn/zs/        咨询电话:(0931) 8685536(兼传真)   邮编:730000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或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甘肃联合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2008-05-16
第一条 总则:为了保证甘肃联合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甘肃联合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甘肃联合大学;学校代码:11562第三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北面滩400号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第五条 办学性质:甘肃省教育厅直属公办院校第六条 分省区分专业招生人数:面向甘肃、河南、河北、新疆、内蒙、陕西、四川、宁夏、青海等9省(市、自治区)招生3500人。详见“甘肃联合大学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第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未做比例规定。第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条 录取规则:1、学校整个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及招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3、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数学成绩计入总分。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按照各省区上线考生实际报考情况,并参照社会需求及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排出专业录取顺序。5、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招生工作的各环节如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均按照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结果将按规定及时在有关媒体和我校网站上公布。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师范类学生:理工类2300元/生·学年文史(含外语、管理)类2100元/生·学年艺术类3200元/生·学年非师范类学生:理工类3400元/生·学年体育类3600元/生·学年文史(含外语、管理)类3200元/生·学年艺术类4800元/生·学年住宿费:900元/生·学年(6人/间)700元/生·学年(8人/间)具体收费以甘肃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第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复查(包括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一律予以退回。第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情况奖学金类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优胜单项奖学金等。学校对在学习和生活上确实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深圳-甘肃助学金、校内特困补助等各类困难补助,新生入学时开辟“绿色通道”,并积极吸引了美国南加州角声社区助学金、日本真如育英会助学金,加拿大“信望爱”助学金、福利彩票资助金等社会企事业和个人捐助项目。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积极给特困学生提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甘肃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条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困难。学校同时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践和工作,获得经济上的资助。第十四条 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http://www.gsu.edu.cn咨询电话:(0931)8685223 8685536(传真)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甘肃联合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甘肃联合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29
第一条 总则:为了保证甘肃联合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甘肃联合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甘肃联合大学;学校代码:11562第三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北面滩400号 邮编:730000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专科第五条 办学性质:甘肃省教育厅直属公办院校第六条 分省区分专业招生人数:面向甘肃、河南、河北、新疆、内蒙、陕西、四川、宁夏、青海等9省(市、自治区)招生3500人。详见“甘肃联合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第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未做比例规定。第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条 录取规则:1、学校整个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及招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3、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数学成绩计入总分。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按照各省区上线考生实际报考情况,并参照社会需求及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排出专业录取顺序。5、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招生工作的各环节如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均按照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结果将按规定及时在有关媒体和我校网站上公布。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师范类学生:理工类2300元/生·学年文史(含外语、管理)类2100元/生·学年艺术类3200元/生·学年非师范类学生:理工类3400元/生·学年体育类3600元/生·学年文史(含外语、管理)类3200元/生·学年艺术类4800元/生·学年住宿费:900元/生·学年(6人/间)750元/生·学年(8人/间,带卫生间)700元/生·学年(8人/间)若甘肃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上述各类收费则按新标准执行。第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复查(包括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一律予以退回。第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情况奖学金类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胜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学校对在学习和生活上确实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深圳-甘肃助学金、临时特困补助和社会助学金等资助,对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报到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学校提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甘肃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困难。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指导、管理和服务。每年安排专门经费用于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补助,不定期向学生提供规范的校外兼职岗位。第十四条 ?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http://www. gsu.edu.cn咨询电话:(0931) 8685536(传真)第十五条?本章程由甘肃联合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北面滩400号
  • 电话:
    %u0030%u0039%u0033%u0031-%u0038%u0036%u0038%u0035%u0035%u0033%u0036(传真)
  • 邮编:
    730000
相关推荐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招生简章 福建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