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兰州大学

[切换城市]
兰州站> 兰州教育> 兰州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信息

西北民族大学

英文名:Nor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简称:“西北民大”,“XBMU” 所在地:兰州 院校代码:10742 类型:综合类

中央部直属高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省部共建大学
  • 西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西北民族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及预科招生章程2020-07-0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北民族大学(Northwest MinZu University),代码10742,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现有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西北新村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榆中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镇,邮编730124。第三条 学校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西北民族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及预科招生包括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专项计划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预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预科招生重大事宜,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西北民族大学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或实施细则;(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三)研究拟订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五)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七)对招生生源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八)协调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2020年学校计划招收本科生620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393人。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的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第十条 学校本科、预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部门向社会发布。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少量本科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各民族考生,本科招收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少数民族考生调档比例,具体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对同一名考生的所有加分项目,只认可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加分政策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特殊招生类型和教育部及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适用加分的情况。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录取。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本科一批次招生的省份,第一轮投档未完成计划时,参加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征集后仍然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所有剩余本科一批次计划数将转到本科二批次其他专业继续完成。第十七条 学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依据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原则录取。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C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高考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其中浙江省、山东省分段平行录取,按招生计划1:1“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文、理科及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及外语成绩总和,语文及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对英语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第十九条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第二十条 汉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英语(蒙英双语)、法学(藏汉双语)、物理学(藏汉双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藏汉双语)、工商管理(藏汉双语)专业各方向只招收高考加试相应民族语或使用相应民族语答卷的考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招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的非民语考生。第二十一条 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专项计划等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高考录取时单科成绩要求:法学(藏汉双语)、汉语言专业,高考语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外语类专业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应用心理学专业属文、理科兼收,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数学与应用数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等专业及专业类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第二十三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在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在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投档成绩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折算成绩投档,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四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甘肃、山西、贵州等录取时,成绩达到合格并符合该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相关省份录取原则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成绩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折算,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内蒙古符合该专业体检要求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辽宁考生录取时,学校承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在辽宁省组织的该专业校考的成绩,合格线划定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且符合该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折算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第二十五条 学校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文件及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必须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对专项测试合格经公示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七条 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及外语成绩总和,语文及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第三十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标准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三十二条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西北民族大学学分制学费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5]948号)文件等,学校学年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普通类预科(文)、文科类专业3800元/学年;普通类预科(理)、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50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900元/学年;民语类文科专业2500元/学年;民语类理科专业3000元/学年;新疆文、理科预科3000元/学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招收的藏语言、蒙古语言、维吾尔语言专业方向的非民语考生免收学费;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专业9000元/学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待定,按甘肃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在新生入学时,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按照新标准执行。第三十三条 联系部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 学校网址:http://www.xbmu.edu.cn电话(传真):0931-2938300、2938301电子信箱:zsb@xbmu.edu.cn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931-2938568。 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西北民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详情
西北民族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7-03-22
一、学校简介西北民族大学前身是西北民族学院,成立于1950年8月,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2003年4月,经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批准,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学校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占地3071亩,分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建校6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16万余人。现有55个民族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教育等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权和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权。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高校。近几年,学校共投入资金上亿元,新建和改造了部分运动场地和室内场馆。学校现有室外运动场地10.2万平方米,室内场馆1.1万平方米,有田径场、足球场、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武术馆等,总面积达到11.2万平方米,运动场生均面积7.19平方米。我校榆中校区被甘肃省体育局授予“甘肃省亚高原训练基地”,主田径场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国家二类田径比赛场地”。这些场地设施可以充分满足学生上课和各代表队训练,并可以承办国内各种赛事。近年来,依托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体育场馆设施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协助,我校承办了首届全国亿万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第十三届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全国民族院校陀螺比赛,甘肃省第七届大学生运动会等大型体育竞赛活动。二、招生项目及计划2017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总计划为35名。具体运动项目及计划如下:(一)田径:计划20名。其中短跨4名,跳跃4名,投掷4名,中长跑和竞走8名。(二)足球(男子):计划11名。(三)武术:计划4名。三、报名条件(一) 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按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教学司〔2009〕33号文件附件1)规定: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3.若生源省(市、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市、区)相关政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四、报名注意事项(一) 报名方式:面报、函报。(二)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止到2017年3月15日(函报考生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填写的报名表及所要求呈交的材料邮寄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30030。)(三)报名地点:西北民族大学城关校区招生办公室(舞蹈大楼1205办公室)。(四)报名时须交验材料1.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加盖所在中学公章(表格下载网址:http://dwzy.xbmu.edu.cn/zsxx)。外省籍运动员考生在报名时应携带户籍所在地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及认定证明。2.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运动员等级证书(网上可查)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5. 近三年参加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凡参加集体项目获得名次的考生,还须出具比赛场次、获胜场次等有关原始资料。6. 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个人资料。7.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报考项目、姓名)。(五) 报名考试费200元。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五、专业测试注意事项(一)专业测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二)专业测试地点: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体育馆。(三)专业测试内容1.田径(1)分主项和副项进行测试。考生必须报考两个单项,分主项和副项,主项成绩占90%;副项成绩占10%,两项成绩之和计入总成绩。(2)竞走项目男女主项均为10000米,副项为5000米。其中主项占80%;副项占10%;主、副项技术评分占10%,三项成绩之和计入总成绩。2.足球(男子)(1)专项素质测试(20%): 30米加速跑(10分)、5×25米折返跑(10分)。(2)专项技术测试(80%): 多部位颠球(10分)、定位球传准(20分)、运球绕杆射门(守门员技术)(20分)、比赛能力测试(30分)。3.武术(1)专项测试①拳术1套(满分值100分)。②短器械1套(满分值100分)。③长器械1套(满分值100分)。④报考太极类的考生可不报长器械,但是须在42式太极拳或其他传统太极拳中选报一项⑤报考对练项目的考生,除考对练项目外还需在拳术、短器械、长器械三个项目中任选两项进行测试。(2)总分计算说明总分为三项考试内容得分之和。(四)专项测试之前,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者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六、文化课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和考试。(二)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且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搞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相关事项如下: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2.考试大纲: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3.报名时间及方式: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4.考试安排:2017年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5.合格线划定:我校将根据本校培养要求,结合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七、录取原则(一)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生计划等,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n)及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按以下标准录取: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我校将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生源中,根据我校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该类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该类考生拟录取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2. 对未获得免高考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分两个层次录取:对于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学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考虑,其普通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拟录取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对于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考生,学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考虑,其普通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注: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三)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如遇生源不足或运动水平达不到要求者,可减少招生计划。八、监督办法(一)学校纪监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选拔及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三)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四)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九、咨询方式(区号:0931)体育学院: 4512075,4512938(传真)校招生部门:2938300(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xbmu.edu.cn招生信息网:http://dwzy.xbmu.edu.cn/zsxx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十、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不符,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详情
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9-03-05
一、学校简介西北民族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学校,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学校肇始于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在兰州开办的藏民问题研究班和藏民学校,1950年1月改建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第三部,1950年8月正式成立西北民族学院,2003年4月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学校地处兰州市,建有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776亩,总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学校遵循“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西北,服务民族”的办学宗旨,建校近70年来,已培养各类人才16万余人,现有56个民族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2015年成为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共建院校。2016年7月,国家民委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协议,同年被列为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学校是一所优势和特色比较鲜明的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拥有71个本科专业、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资格和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资格,形成了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高校。学校现有运动场馆11.2万平方米,其中室内场地1.1万平方米,室外场地10.2万平方米,生均面积7.19平方米。学校榆中校区主田径场被甘肃省体育局授予“甘肃省亚高原训练基地”,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国家二类田径比赛场地”。这些场地设施可以充分满足学生上课和运动队训练,承办国内各种赛事。近年来,依托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体育场馆设施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协助,学校承办了首届全国亿万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第十三届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全国民族院校陀螺比赛,甘肃省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等大型体育竞赛活动。二、招生项目及计划2019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总计划为35名。具体运动项目及计划如下:(一)田径:20名。其中短跨4名,跳跃4名,投掷4名,中长跑和竞走8名。(二)足球(男子):11名。(三)武术:4名。三、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三)若生源省(市、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市、区)相关政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四、报名注意事项(一)报名方式:面报、函报。(二)报名时间:从2019年3月11日至20日(函报考生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填写的报名表及所要求呈交的材料邮寄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30030,电话0931-2938300。)(三)报名地点: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西北新村校区舞蹈楼1203室)。(四)报名时须交验材料1.考生按照要求填写《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加盖所在中学公章(表格下载网址:http://cms.xbmu.edu.cn/zsxx)。外省籍运动员考生在报名时应携带户籍所在地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及认定证明。2.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运动员等级证书(网上可查)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5. 近三年参加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凡参加集体项目获得名次的考生,还须出具比赛场次、获胜场次等有关原始资料。6. 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个人资料。7.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报考项目、姓名)。(五)报名考试费200元。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五、专业测试注意事项(一)专业测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星期六)(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二)专业测试地点: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体育馆。(三)专业测试内容1.田径(1)分主项和副项进行测试。考生必须报考两个单项,分主项和副项,主项成绩占90%;副项成绩占10%,两项成绩之和计入总成绩。(2)竞走项目男女主项均为10000米,副项为5000米。其中主项占80%;副项占10%;主、副项技术评分占10%,三项成绩之和计入总成绩。2.足球(男子)(1)专项素质测试(20%): 30米加速跑(10分)、5×25米折返跑(10分)。(2)专项技术测试(80%): 多部位颠球(10分)、定位球传准(20分)、运球绕杆射门(守门员技术)(20分)、比赛能力测试(30分)。3.武术(1)专项测试①拳术1套(满分值100分)。②短器械1套(满分值100分)。③长器械1套(满分值100分)。④报考太极类的考生可不报长器械,但是须在42式太极拳或其他传统太极拳中选报一项⑤报考对练项目的考生,除考对练项目外还需在拳术、短器械、长器械三个项目中任选两项进行测试。(2)总分计算说明总分为三项考试内容得分之和。六、文化课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和考试。(二)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且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相关事项如下: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2.考试大纲: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3.报名时间及方式:2019年3月1日至1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4.考试安排:2019年4月15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至22日,详细科目时间安排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相关通知。5.合格线划定:我校将根据本校培养要求,结合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七、录取原则(一)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生计划等,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n)及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按以下标准录取: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我校将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生源中,根据我校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该类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该类考生拟录取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2. 对未获得免高考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分两个层次录取:对于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学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考虑,其普通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拟录取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对于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考生,学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考虑,其普通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注: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三)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如遇生源不足或运动水平达不到要求者,可减少招生计划。八、监督办法(一)学校纪监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选拔及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三)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四)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九、咨询方式体育学院: 0931-4512075,4512938学校招生办公室:0931-2938300学校网址:http://www.xbmu.edu.cn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cms.xbmu.edu.cn/zsxx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十、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9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不符,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点击下载: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审查表.docx详情
西北民族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及预科招生章程2017-05-2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北民族大学(Northwest MinZu University),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学校国标代码为10742,属公办全日制多学科门类综合性大学。现有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西北新村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榆中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镇,邮编730124。第三条   学校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西北民族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贫困地区专项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预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预科招生重大事宜,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西北民族大学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和生源省(区、市)招生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或实施细则;(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三)研究拟订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五)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七)对招生生源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八)协调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的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第十条 学校本科、预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部门向社会发布。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少量本科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民委所属院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31个省(区、市)招收各民族考生,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有关政策,学校本科招收的少数民族考生约占65%。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少数民族考生调档比例,具体以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第十三条  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投档等政策。第十四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五条  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课程均采用英语授课。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录取。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学校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C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按照其考试院投档原则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对英语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照外语、文综、语文、数学成绩排序。第二十条  法学(藏汉双语)、汉语言(藏汉翻译、蒙汉翻译、维汉翻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蒙古、维吾尔)、物理学(藏汉双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藏汉双语)、工商管理(藏汉双语)专业各方向只招收高考加试相应民族语或使用相应民族语答卷的考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招收用汉语答卷的非民语考生。第二十一条  高考录取时单科成绩要求:法学(藏汉双语)、汉语言(藏汉翻译、蒙汉翻译、维汉翻译)专业高考汉语文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经济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外语类专业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应用心理学专业属文、理科兼收,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专业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第二十二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区、市)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录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美术类专业成绩。在考生艺术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省(区、市)录取最低控制线后,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他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有固定投档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第二十三条   学校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在考生体育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有固定投档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四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文件及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必须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对专项测试合格经公示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问题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下,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第二十七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九条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西北民族大学学分制学费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5】948号)文件,学校学年学费收费标准如下:预科(文)、文科类专业3800元/ 学年;预科(理)、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50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900元/学年;民语类文科专业2500元/学年;民语类理科专业3000元/学年;新疆文、理科预科3000元/学年;经济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000元/学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招收的藏语言、蒙古语言、维吾尔语言专业方向的非民语考生免收学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在新生入学时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按照新标准执行。第三十条   联系部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编:730030 学校网址:http://www.xbmu.edu.cn,电话(传真):0931-2938300,电子信箱:zsb@xbmu.edu.cn,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931-2938569。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西北民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详情
西北民族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及预科招生章程2018-06-0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北民族大学(Northwest MinZu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为10742,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现有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西北新村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榆中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镇,邮编730124。第三条   学校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西北民族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包括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专项计划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预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预科招生重大事宜,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西北民族大学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和生源省(区、市)招生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或实施细则;(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三)研究拟订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五)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七)对招生生源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八)协调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的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第十条 学校本科、预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部门向社会发布。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少量本科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31个省(区、市)招收各民族考生,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有关政策,学校本科招收的少数民族考生约占65%。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少数民族考生调档比例,具体以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第十三条  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降分等政策。第十四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五条  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课程均采用英语授课。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录取。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学校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C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按照其考试院投档原则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对英语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照外语、文综、语文、数学成绩排序。第二十条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第二十一条 法学(藏汉双语)、汉语言(藏汉翻译、蒙汉翻译、维汉翻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蒙古、维吾尔)、英语(蒙英双语)、物理学(藏汉双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藏汉双语)、工商管理(藏汉双语)专业各方向只招收高考加试相应民族语或使用相应民族语答卷的考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招收用汉语答卷的非民语考生。 第二十二条  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专业是学校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校企合作的普通本科专业,招收文、理科考生,主要为民航业培养管理和服务型人才。第二十三条  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专项计划等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高考录取时单科成绩要求:法学(藏汉双语)、汉语言(藏汉翻译、蒙汉翻译、维汉翻译)专业高考汉语文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外语类专业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应用心理学专业属文、理科兼收,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专业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第二十五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区、市)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录取,其中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美术类专业成绩。对于进档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六条  学校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文件及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必须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对专项测试合格经公示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问题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八条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下,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标准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三十三条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西北民族大学学分制学费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5】948号)文件等,学校学年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普通类预科(文)、文科类专业3800元/ 学年;普通类预科(理)、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50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900元/学年;民语类文科专业2500元/学年;民语类理科和英语(蒙英双语)专业3000元/学年;新疆文、理科预科3000元/学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招收的藏语言、蒙古语言、维吾尔语言专业方向的非民语考生免收学费;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专业9000元/学年。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在新生入学时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按照新标准执行。第三十四条  联系部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编:730030  学校网址:http://www.xbmu.edu.cn,电话(传真):0931-2938300、2938301,电子信箱:zsb@xbmu.edu.cn,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931-2938569。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西北民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详情
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及预科招生章程2019-05-1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北民族大学(Northwest MinZu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为10742,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现有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西北新村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榆中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镇,邮编730124。第三条   学校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西北民族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包括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专项计划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预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预科招生重大事宜,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西北民族大学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或实施细则;(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三)研究拟订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五)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七)对招生生源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八)协调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为6592人,其中本科生620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392人。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的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第十条 学校本科、预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部门向社会发布。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少量本科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各民族考生,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有关政策,学校本科招收的少数民族考生约占65%。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少数民族考生调档比例,具体以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第十三条  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降分等政策。第十四条  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课程均采用英语授课。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录取。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本科一批次招生的省份,第一轮投档未完成计划时,依据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征集后仍然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所有剩余本科一批次计划数将转到本科二批次其他专业继续完成。第十七条  学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依据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原则录取。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C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文、理科及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对英语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第十九条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第二十条 法学(藏汉双语)、汉语言(藏汉翻译、蒙汉翻译、维汉翻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蒙古)、物理学(藏汉双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藏汉双语)、工商管理(藏汉双语)专业各方向只招收高考加试相应民族语或使用相应民族语答卷的考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招收用汉语答卷的非民语考生。第二十一条  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专业是学校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校企合作的普通本科专业,招收文、理科考生,主要为民航业培养管理和服务型人才。第二十二条  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专项计划等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高考录取时单科成绩要求:法学(藏汉双语)、汉语言(藏汉翻译、蒙汉翻译、维汉翻译)专业,高考语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外语类专业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应用心理学专业属文、理科兼收,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数学与应用数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专业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第二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在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在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投档成绩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折算成绩投档,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五条  学校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文件及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必须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对专项测试合格经公示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问题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七条 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第三十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标准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三十二条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西北民族大学学分制学费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5]948号)文件等,学校学年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普通类预科(文)、文科类专业3800元/ 学年;普通类预科(理)、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50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900元/学年;民语类文科专业2500元/学年;民语类理科专业3000元/学年;新疆文、理科预科3000元/学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招收的藏语言、蒙古语言、维吾尔语言专业方向的非民语考生免收学费;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专业9000元/学年。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在新生入学时,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按照新标准执行。第三十三条  联系部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 学校网址:http://www.xbmu.edu.cn电话(传真):0931-2938300、2938301电子信箱:zsb@xbmu.edu.cn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931-2938568。 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西北民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详情
西北民族大学艺术招生访谈:舞蹈专业是强势2006-01-12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随着2006年艺术类考试的临近,为了让广大的考生充分了解2006年全国艺术类的招生与录取工作等有关最新动态。新浪网、择校网强强联合,举办了招生精品系列活动之三——2006年全国名优艺术类院校网上招生咨询会,邀请了西北民族大学李宝明老师做客新浪嘉宾聊天室,为想就读西北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友答疑解惑。以下为访谈实录。   主持人:各位亲爱的新浪网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西北民族大学李宝明老师做客新浪嘉宾聊天室,与想就读西北民族大学的网友进行在线咨询。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嘉宾将尽量回答大家的问题。(同时也提醒各位网友,在提同一个问题的时候提一条就可以了,不要一条重复多遍。)  下面请老师和我们广大网友打个招呼吧。  李宝明:各位网友、考生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是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李老师,很高兴在新春来临之际与广大网友见面,同时也非常感谢新浪网搭建的交流平台。  主持人:首先请老师介绍一下西北民族大学的基本情况。  李宝明:西北民族大学创建于1950年8月,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所民族学院,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学校的前身是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第三部(简称“革大三部”)。1951年,学校开始招收本科生,1952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班,是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52年来,学校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各级各类人才5万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169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67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279人。教职员中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的340多人,有2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6人为甘肃省优秀专家和学科带头人。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40个民族的全日制在校生1154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42人,全日制本科生7887人,专科生621人,成人教育学生2892人。  学校设有8个教学分院、11个系(部),44个本科专业。其本科专业分属于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1个学科。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宗教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中国少数民族经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计算机应用技术、专门史等8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其中民俗学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有博士生导师,并与中央民族大学等院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  1998年以来,学校承担重点科研项目150多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项(部分已结项),国家民委及国务院各部门下达科研项目80多项,地方政府下达科研项目20多项;出版专著196部,发表论文3500多篇;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励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奖励97项,其他科研奖励74项。  主持人:下面老师介绍一下学校都设有了哪些艺术类专业?  李宝明:2006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专业,美术专业有艺术设计和绘画,艺术设计含两个专业方向,绘画包括国画和油画,招60人,其中藏族唐卡艺术招10名。我们还有音乐舞蹈学院,今年招收音乐学,全国40人,音乐表演,全国招60人,舞蹈学全国招80,还有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全国招6人,都是本科专业,文理兼收。  主持人:下面我们开始回答一些网友的问题。  网友:请老师介绍一下咱们学校今年整个艺术类专业的招生政策,其中有哪些是需要考生特别注意?同时与往年相比又有哪些新的变化?  李宝明:我们学校艺术类招生是单考、单招、单划线,凡是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有我校艺术文化专业课成绩,去年是对十个省市进行招生,今年是面向全国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设立了几个点,不一定每个省都有点,学生可以就近点进行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点有十个,包括宁夏、山东、湖南、江西、西安、杭州、太原、黑龙江,这几个点,考生可以就业报考参加考试。音乐舞蹈学在银川、山东、湖南、江西、西安、四川、黑龙江、安徽、西藏、吉林设有考点。可以上我们的网站进行查询。  网友:我知道咱们学校有美术学院和音乐舞蹈学院,想请老师简单介绍一下这两个学院的基本情况。  李宝明:我校的美术学院是1978年建立的,已经有了27年的历史,培养了一千余名美术人才,学校有绘画和艺术设计两个专业。对西北地区来说,这些专业都是我们院的强项。美术学院有两个硕士研究生授予点,研究生大概有600余人,学校有专著8个,被国家美术期刊发表论文近200篇,还有一些作品入选了国家级、省级500多项。  网友:艺术设计专业主要都有哪些方向?  李宝明:包括环境艺术、平面设计和藏族唐卡艺术(这个方向是今年第一次招),主要是针对藏族学生的,对这些有接触的学生可以报考。  网友:从近两年的招生情况来看,哪些专业报考比较热门?  李宝明:艺术设计专业报的比较多一些,生在就业的时候比较灵活。我们的音乐舞蹈学是1951年建立的,舞蹈学也有研究生点,本科生和脱产学生将近一千人,因为舞蹈学院有教授7人,副教授11人,讲师18人。我校音乐舞蹈学院的老师经常参加演出,在音乐界也是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还有一些艺术团出访西欧、南韩参加演出,并且多次获奖。  网友:老师您好,请问咱们学校的美术专业有哪些具体要求?  李宝明:必须具备一定的写生和造型能力,不有色盲、色弱等缺陷。  网友:请问咱们学校的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了吗?  李宝明:对,我们的校园网上就有。  网友:老师您好,请问咱们学校的就业情况如何?  李宝明:2004年我校的就业率是75%。美术学院学生的就业率还是很高的,在西北来说,我们学校也是一个生源比较多,生源质量比较好的学校,基本上都可以就业。  网友:老师您好,请问咱们学校的美术专业在全国设置了哪些考点?  李宝明:我校美术类的考点分别为山东、湖南、江西、西安、杭州、太原、黑龙江、兰州。  主持人:请老师介绍一下专业考试当中分不分初试和复试?  李宝明:初试和复试一次性就过了。  主持人:考前准备和考场的发挥,老师有什么经验能够跟我们网友交流一下?  李宝明:比如报考音乐表演,首先要了解我们学校简章上的报考条件,我们今年有钢琴、二胡、扬琴等十几种乐器,音乐表演还有初试和复试,初试考生必须演唱自选两首歌曲,器乐专业也是演奏自选歌曲两首。参加复试的话,必须要通过复试才能参加我校的考试。声乐和器乐专业必须要准备两首作品,因为还有一个副项,这个副项占10%。作曲专业初试首先是钢琴,钢琴通过之后是和声、作品分析。考生必须根据我们学校的要求自己进行准备。  网友:哪些是咱们学校比较有强势的专业?  李宝明:我们学院的舞蹈专业报考人数比较多。  网友:老师您好,艺术类专业的收费情况如何。  李宝明:每个学生每学年是6000元,住宿情况不一样,在800元-1000元之间。  网友:老师您好,请问贵校的艺术设计专业的就业去向如何?  李宝明:一般是从事新闻出版、专业设计、研究和高校管理等工作。  网友:老师您好,请问咱们学校的音乐舞蹈学院在哪些省市设有考点?  李宝明:考点包括兰州、宁夏、山东、长沙、江西、西安、四川、黑龙江、安徽、西藏、吉林。  主持人:请问咱们学校的美术学院和音乐舞蹈学院都提供哪些软硬件条件以保证学生的学习?  李宝明:美术学院和音乐舞蹈学院都有一栋艺术楼,音乐舞蹈学院有演奏厅,由老师进行辅导。美术学院绘画厅,艺术设计专业也有计算机房。  网友:请问咱们学校舞蹈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哪些要求?  李宝明: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必须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有一定的舞蹈创作能力和表演能力,身高男一般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2米。  网友:老师您好,如果报考美术学院,报考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李宝明:今年我们的艺术设计考试课程变了,绘画还是考素描、速写、色彩,艺术设计是考素描、色彩、命题设计。文化课考试方面,我们都是招生本科生的,就是参加当地的高考。  主持人:能不能请老师介绍一下学校的奖、助学情况?  李宝明:我们学校出台了一系列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主要是奖学金政策,我们有国家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艺术奖学金等。  主持人:请问咱们学校的录取原则是怎样的?  李宝明:因为我们是民族大学,国家有一个要求,我们学校每年的(少数民族)录取率最低不低于65%,艺术类的考生占的少数民族比较少。再一个就是外语成绩,我们的语种是英语,今年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办法专业有一个新的要求,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这个录取原则,我们以前招的都是艺术类,今年是文理兼收,所以专业和文化课过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陆续。根据这几年的生源情况,一般是只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网友:老师您好,请问咱们学校音乐学院的专业对考生的身高有没有具体要求?  李宝明:有,我们的音乐表演,也就是声乐专业的学生必须要听觉好,乐感好,有一定的演唱能力,五官端正,呼吸发音器官没有疾病,口齿清楚。女生一般不低于1.70米,女一般不低于1.60米。还有器乐专业的考生,同样也是听觉好,乐感好,并且能够掌握乐器的演奏技巧和技能,有一定的演奏水平。  网友:老师您好,如果咱们学校没有设考点的省份,考生能不能参加咱们学校的艺术类报考?  李宝明:可以报考,有些省份我们没有设点,但他们可以去就近的点参加考试。今年河南省有一个新的要求,必须要参加河南省的联考,而且是参考联考成绩。  网友:老师您好,请问贵校有播音主持专业吗?  李宝明:我们学校没有播音主持专业。  主持人:请问咱们学校的报名时间一般是在什么时候?  李宝明:美术类的报名时间主要是集中在2月中旬和下旬,兰州点报名时间是3月9、10号,11、12号考试。  网友:老师您好,请问咱们学校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是怎样的?  李宝明:美术专业考三分,素描、速写、色彩,速写占20%,素描和色彩分别占40%。艺术设计专业是素描、色彩,各占40%,命题设计占20%。音乐专业,我们有些是声乐,有些是器乐,还有音乐表演,考的是声乐、试唱练耳、乐理。  网友:老师您好,我已经参加工作了,想问咱们学校有没有成人教育方面的艺术专业呢?  李宝明:也有,是自考专业。  主持人:书面招生简章考生能不能索取?  李宝明:可以。如果考生需要招生简章的话,可以打电话0931-2938041进行咨询。  主持人:今天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不能对所有网友的问题一一回答,下面我们就请老师把学校的联系方式留下来,以便网友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与老师进行咨询。  李宝明:通讯地址是: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联系电话:0931-2938041,网址:www.xbmu.edu.cn。  主持人:今天非常感谢老师回答各位网友的问题,下面我们请老师跟广大网友说几句祝福的话。  李宝明:希望大家心想事成,万事如意,祝大家新年快乐,同时也欢迎大家踊跃报考西北民族大学。  主持人:感谢老师,同时也非常感谢新浪网、择校网提供的交流平台,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请网友稍候继续关注我们的系列访谈,再见。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 电话:
    %u0030%u0039%u0033%u0031-%u0032%u0039%u0033%u0038%u0030%u0034%u0036/、%u0038%u0031%u0038%u0035%u0030%u0030%u0038(传真)
  • 邮编:
    730030
相关推荐
湘潭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航空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包头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吉林省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