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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

英文名:GANSU UNIVERSITY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简称:“甘中大”,“甘肃中医学院” 所在地:兰州 院校代码:10735 类型:医药类/考研院校

  • 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表2020-07-10
专业层次计划数小计文史理工中医学(甘肃省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1005050中医骨伤专科552530针灸推拿专科552530医学影像技术专科5555医学检验技术专科110110药品生产技术(中药制药技术方向)专科5555药品质量与安全(中药鉴定与质量检测技术方向)专科5050药品经营与管理专科552035护理专科1658580专科合计700205495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农村免费医疗专项专科招生计划表专业计划数文史理工中医学1005050详情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表2020-07-10
专业名称科类层次计划总数甘肃贵州河南四川青海宁夏重庆山东广东河北陕西广西湖南云南新疆新疆对等南疆单列内高班各类专项等本科计划小计2750957244839352426371440203140464033191304中医学(5+3一体化)理工本科6030344334333中医学文史本科144322110中医学理工本科256281221111117210中医骨伤科学文史本科15510中医骨伤科学理工本科451611111111120针灸推拿学文史本科6518222222112111127针灸推拿学理工本科8521211111111222642中西医临床医学文史本科1003422222211211147中西医临床医学理工本科2601191211112112222122护理学文史本科722012211112140护理学理工本科28121111120助产学文史本科25101111110助产学理工本科2551121111210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本科18222222222国际经济与贸易理工本科32412122312112334健康服务与管理文史本科18222222222健康服务与管理理工本科32822231212225应用心理学文史本科142222222应用心理学理工本科361911131211222临床医学理工本科4501852222112212222113237医学影像学理工本科1508312221112222247医学检验技术理工本科7013122221122240康复治疗学理工本科6071222112240医学信息工程理工本科502112221121122210软件工程理工本科503012111111212222运动康复理工本科50211222312112210预防医学理工本科60162221122230卫生检验与检疫理工本科6016121111122230中药学理工本科1506222111222273药学理工本科5014221130中药制药理工本科501211112140中草药栽培与鉴定理工本科50211211240藏医学文史本科3030藏医学理工本科5050藏药学理工本科4040详情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本科各类专项计划招生计划表2020-07-10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贫困地区专项本科招生计划表院校科类专业名称合计安定区成县宕昌县迭部县东乡县甘谷县皋兰县古浪县广河县合水县合作市和政县华池县环县徽县会宁县积石县泾川县景泰县靖远县静宁县康乐县康县崆峒区礼县两当县临潭县临洮县临夏市临夏县灵台县陇西县碌曲县玛曲县麦积区岷县宁县秦安县清水县庆城县天祝县通渭县渭源县文县武都区武山县西和县夏河县永登县永靖县榆中县张家川漳县镇原县正宁县舟曲县庄浪县卓尼县甘肃中医药大学理工中医学511111中医骨伤科学15111111111111111针灸推拿学15111111111111111康复治疗学201111211111111111111医学影像学2011111111111111111111医学检验技术2011111111111111111111中草药栽培与鉴定402221112112111112121111221111111中药制药402112121211211112121112112111111护理学20121212112121111助产学10111121111预防医学2011111111111111111111卫生检验与检疫201111211111111111111文史中医学511111中医骨伤科学511111针灸推拿学15111111111111111护理学2011111111111111111111助产学101111111111总计30013471111581111353151751315147711111131411677157311410688316141164151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 地方农村专项本科招生计划表专业名称计划数文科理科中医学1055中医骨伤科学1055针灸推拿学301020康复治疗学1010临床医学4040医学影像学2525医学检验技术1010中药学6363药学2020护理学1010预防医学1010卫生检验与检疫1010合计24830218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 其他民族地区专项本科招生计划表专业名称计划数文科理科中西医临床医学802555临床医学3030合计1102585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藏区专项本科招生计划表专业名称计划数文科理科临床医学6060中西医临床医学4040中西医临床医学(藏区专项医疗人才专项)402020合计14020120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招生计划定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甘肃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 (理工)中医学小计文史理工兰州市515510白银市11301020天水市115510武威市101046平凉市15351223临夏州10301020陇南市10301020甘南州7301020嘉峪关1202张掖市820515酒泉市2624金昌市2725庆阳市15401525定西市3301020合计100300100200详情
甘肃中医药大学近三年本科在各省(市、区)录取最低分与当地控制线分差值统计表2020-07-15
序号省份201720182019文史理工文史理工文史理工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控制线分差值 (与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控制线分差值 (与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一本控制线二本控制线一本分差值 (与最低分)二本分差值 (与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一本控制线二本控制线一本分差值 (与最低分)二本分差值 (与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一本控制线二本控制线一本分差值 (与最低分)二本分差值 (与最低分)最低分位次平均分位次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一本控制线二本控制线一本分差值 (与最低分)二本分差值 (与最低分)最低分位次平均分位次1甘肃免费医学定向(一本)----------548503513502-1-538492503483-9-562492528519400-2792142716117527431490470--39-6004927310免费医学定向(二本)5425045134584651346547740857-------532490502-436-54---------518410479-366-447243032459国家专项(一本)----------535501513502--1-529485503483-2-566479528519--40-181826117555430497470--40-6066724213国家专项(二本)531440499458-18533390464408-18528461496-456-5527451487-436-15502474503-400-741965011308525458479-366-924376632459地方专项(一本)----------533513519502-11-543500509483-17-549529533519-10-59705330525488507470-18-2813720370地方专项(二本)5205035084584549044746640839531495506-456-39509481495-436-45528503509-400-103113089902522477491-366-1113340326837藏区专项489438456458-20464348403408-60496417458502456-85-39481361416483436-122-75502460478519400-59602380618441487393428470366-77278173361829其他少数民族专项500448464458-1047641943540811504459476502456-433516436461483436-470521477495519400-42771874913431499434458470366-36685824043766本科一批----------534515523502-13-552510524483-27-536558541519-39-24684194553505516470-35-832517301本科二批5245005054584252445346440845523497502502456-541554477485483436-641533516521519400-311683437364525469479-366-1033748832459民语类(藏医藏药)435378388--363317330--425373380----367320336----471400406----4133139544408338352----106250100910本科预科(聚居)462418430458-40422367387408-41451360404----440342386----449404429-400-44010832892420342377-366--2410479889969本科预科(散居)459443452458-15439387409408-21454441448502456-61-15451399428483436-84-37491479485-400-791818216299435396409-366-3080143730012新疆本科二批4924564783758145639842733365509483496500372-17111502451459467341-16110505487497-387-100--470408440-326-82--新疆对等389383386375839839839833365408399404500372-10127424424424467341-4383384380382-387--7--375375375-326-49--南疆单列4624624623758743442042733387466465465500372-3593449446448467341-21105474474474-387-87--448442445-326-116--内高班441359400--382269337--419380394----428311360----494345410-387--42--405349379-326-23--协作计划(双语班)-----41237638433343-------483394407467341-7353---------400339356-326-13--3贵州(本科一批)-----------------529511516484-27----------516498509470-28-3092626270贵州(本科二批)5515325384537945544445036183572558563575477-1781504468482484379-1689534528531-453-751320112407471450458-369-8157024518454河南(本科一批)-----------------549527534499-28----------556541545502-39-612147178河南(本科二批)518499513389110509483491342141546532541547436-1596524466488499374-3392538533535-447-862381422657549455500-385-701750241097225青海(本科一批)-----------------445427440403-24----------480459465407-52-50014578青海(本科二批)46542844742174243653843569464448452475424-2724415365397403365-380490465473-444-2126702369434390411-376-141168293546河北(本科一批)-----------------562541549511-30----------550543547502-415249449324河北(本科二批)516503507395108490465474326139554544549559441-15103519505508511358-6147546539541-461-782282822016512470494-379-91117369954117四川(本科一批)-----------------586563568546-17----------596574581547-27-5319447514四川(本科二批)5385235294705353049550743659554551553553492-259573497545546458-4939542510537-472-38363381937556251553945956110409856908宁夏(本科一批)-----------------521492502463-29----------493481487457-24-81227383宁夏(本科二批)519490504487344942743440819526518521528498-1020477453460463432-1021538521528-455-6640663484458447453-381-6613134121969重庆(本科一批)-----------------567553558524-29----------574567570525-42-2080219664重庆(本科二批)5104955024365949147648339581511500506524434-2466522508515524428-1680540525534-458-671473212241545515524-435-80451664056010云南5595245454655950146148141051580534569575490-4144552502520530430-2872574546552-480-661342511725561451516-435-16791264204011山东53252352748340529499508433665495415445053654154350951743574509549536542-503-332840824293545490521443-471250718516512广西5314675083878045741343031895545471509547403-7668511430468513345-8385514397484-388-94787517238486355448-347-81219546683813湖南5325045244851949144147142417564557560569526-1231510486497513450-2736551526545-523-32886919048513451482-448-31005677279014陕西5124945004573745543844439741530510513518467-843489434464474425-409523517521-400-1171493713784496470475-363-107622265875215广东-----------------48942944537653429---------507457480390-6712264294185详情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甘肃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等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英文名称:Gans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第三条 学校代码:10735;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六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和专科第七条 学校地址:五里铺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和平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定西校区: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定临路4号甘南校区: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东街52号(甘肃中医药大学藏医学院)第八条  学校简介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甘肃中医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学校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大学。学校本科专业31个,专科专业11个,有国家级特色本科专业3个、省级特色本科专业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7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0余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设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实施招生咨询、宣传、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第十一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广大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一)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须达到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二)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提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05%提档,如生源质量好,尽可能不退档。也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及生源情况的不同作适当调整。(三)录取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或出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可参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若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四)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实行“3+3”高考模式录取考生如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藏语类考生按民考民(汉)投档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考生民考民(汉)投档成绩相同,则民考汉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文综、数学,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理综、语文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民考民文史类考生按藏语文、藏文综、藏数学,理工类考生按藏数学、藏理综、藏语文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五)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六)所有专业外语语种均要求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七)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八)在录取时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同等对待。(九)学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我校医药学类专业不予录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药学类专业。(十一)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甘肃省甘南州、武威市民语类藏汉双语考生。(十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藏区专项计划、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计划、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对等计划、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十三)国家免费本科医学生只招收农村生源,地方免费专科医学生(面向农村免费医疗人才培养专项)原则上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国家免费本科医学生新生入学报到后,本人须与学校签订免费教育协议、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免费教育和就业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地方免费专科医学生须填写知情同意书,视作本人志愿参加村医订单定向培养,新生入学后须与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将按退学处理,相应培养关系和就业关系解除。(十四)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在录取时即按照高考成绩确定预转正专业,录取后预科学习一年,预科结束考核合格后取得正式学籍,按照高考录取时确定的专业进行培养。如预科学习一年后原被录取的预转正专业停招,则转入学科相近专业就读。(十五)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学分制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的标准收取,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缴纳。(一)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医学门类(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药学、中药制药、护理学、助产学、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学费4600元/生·学年;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学费为4500元/生·学年;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专业学费430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4200元/生·学年。(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学费:省内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参照甘价费〔2006〕120号);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招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费4000元/生·学年。预科结束后按就读专业缴纳学费。(三)专科专业学费(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 针灸推拿、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中医学、中医骨伤、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学费4500元/生·学年。(四)免费医学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五)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的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第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4人间1100元/生·学年、6人间900元/生·学年、8人间800元/生·学年 。第十七条 学生因故休学、退学等,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第十八条 入学前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助贷措施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到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每学年评定一次,受奖受助学生面达70%以上。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校内奖学金按2000元、1500元、1000元三个等次评定,国家助学金按4300、3300、2600三个等次资助。另外,还设有一些企业和社会奖助学金,用于奖助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七章 其它第二十二条 新生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校报到。(一)本科专业学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在和平校区报到就读。(二)藏医学、藏药学本科专业学生在甘南校区报到就读。(三)专科专业学生在定西校区报到就读。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不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五条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允许转专业。具体细则按照学校有关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六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及专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甘肃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七条  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5年本科阶段合格后直接进入本校3年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对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者,分阶段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甘肃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招办E-mail:zsb@gszy.edu.cn招办网址:www.gszy.edu.cn监督电话:0931-5161027(jw@gszy.edu.cn)(一)五里铺校区(录检期间)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 行政楼304室邮编:730000电话:0931-5162881、0931-5162882传真:0931-5162883(二)和平校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明德楼209室邮编:730101电话:0931-5161999、0931-5161050传真:0931-5161398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甘肃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16
 甘肃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甘肃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等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英文名称:Gans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第三条 学校代码:10735;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六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和专科第七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和平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和平镇S710路1号;定西校区: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定临路4号;甘南校区: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东街52号(甘肃中医药大学藏医学院)第八条 学校特色:甘肃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甘肃中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甘肃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甘肃省政府同意,更名为甘肃中医药大学。2016年,成为甘肃省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以医学教育为主,涵盖医、理、工、经、管、教6个学科门类,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培养留学生资格,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大学。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设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委会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实施招生咨询、宣传、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第十一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一)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二)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提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05%提档,如生源质量好,尽可能不退档。也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及生源情况的不同作适当调整。(三)录取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或出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可参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若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四)进档考生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按文综、语文、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理综、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藏语类考生按民考民(汉)出档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考生民考民(汉)出档分相同,则民考汉考生按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民考民考生按照藏综合、藏语文、藏数学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五)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六)所有专业外语语种均要求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七)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助产专科专业只招女生)。(八)在录取时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同等对待。(九)学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十一)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甘肃省甘南州、武威市藏汉双语考生。(十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藏区专项本科计划、其他少数民族专项本科计划、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十三)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原则上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学生本人须与学校签订免费教育协议、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免费教育和就业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将按退学处理,相应培养关系和就业关系解除。(十四)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录取后预科学习一年,预科结束考核合格后取得正式学籍,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培养。(十五)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学分制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的标准收取,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缴纳。(一)本科专业学费:医学类(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藏医学、藏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学、中药制药、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4600元/生·学年;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学费为4500元/生·学年;运动康复专业学费430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4200元/生·学年。(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学费:省内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生·学年;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招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预科期间学费、住宿费按照宁夏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收费标准执行,预科结束后按就读专业缴学费。(三)专科专业学费:针灸推拿、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中医学、中医骨伤、助产、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学费4500元/生·学年。(四)免费医学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第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学年(7-8人间);900元/生·学年(5-6人间);1100元/生·学年(3-4人间);1200元/生·学年(2人间)。第十七条 学生因故休学、退学等,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第十八条 入学前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助贷措施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到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每学年评定一次,受奖受助学生面达70%以上。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校内奖学金按2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次评定,国家助学金按3000、2000、1500三个等次资助。另外,还设有一些企业和社会奖助学金,用于奖助品学兼优的学生。第七章 其它第二十二条 新生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校报到。(一)本科专业学生、省内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报到地点以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为准。(二)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招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预科期间在宁夏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报到就读,预科结束后到甘肃中医药大学就读。(三)藏医学、藏药学本科专业学生在甘南校区报到就读。(四)专科专业学生在定西校区报到就读。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不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五条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具体细则按照学校有关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六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及专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甘肃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及宣传工作,对以甘肃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8765321、0931-8619911(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gszy.edu.cnE-mail:zsb@gszy.edu.cn邮政编码:730000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三十条本章程由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甘肃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甘肃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等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英文名称:Gans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第三条 学校代码:10735;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六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和专科第七条 学校地址:五里铺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和平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和平镇定西校区: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定临路4号甘南校区: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东街52号(甘肃中医药大学藏医学院)第八条 学校简介:甘肃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甘肃中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甘肃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甘肃省政府同意,更名为甘肃中医药大学。2016年,成为甘肃省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以医学教育为主,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培养留学生资格,是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单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单位,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设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实施招生咨询、宣传、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第十一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一)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二)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提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05%提档,如生源质量好,尽可能不退档。也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及生源情况的不同作适当调整。(三)录取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或出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可参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若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四)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藏语类考生按民考民(汉)投档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考生民考民(汉)投档成绩相同,则民考汉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文综、数学;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理综、语文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民考民文史类考生按藏语文、藏文综、藏数学;理工类考生按藏数学、藏理综、藏语文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五)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六)所有专业外语语种均要求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七)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八)在录取时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同等对待。(九)学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我校医药学类专业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药和护理类专业。(十一)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甘肃省甘南州、武威市藏汉双语考生。(十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藏区专项本科计划、其他少数民族专项本科计划、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十三)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原则上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学生本人须与学校签订免费教育协议、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免费教育和就业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将按退学处理,相应培养关系和就业关系解除。(十四)省内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在录取时即按照高考成绩确定预转正专业,录取后预科学习一年,预科结束考核合格后取得正式学籍,按照高考录取时确定的专业进行培养。新疆协作计划预科生在预科学习一年后,依据高考成绩和预科一年学习成绩的综合排名按照新疆指定的专业进行专业分流培养。(十五)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学分制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的标准收取,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缴纳。(一)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医学类(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藏医学、藏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学、中药制药、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学费4600元/生·学年;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学费为4500元/生·学年;运动康复专业学费430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4200元/生·学年。(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学费:省内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参照甘价费〔2006〕120号);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招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预科期间学费、住宿费按照宁夏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收费标准执行,预科结束后按就读专业缴学费。(三)专科专业学费(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 针灸推拿、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中医学、中医骨伤、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学费4500元/生·学年。(四)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五)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的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第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和平校区1100元/生·学年(4人间);定西校区、甘南校区800元/生·学年(8人间)、 900元/生·学年(6人间)。第十七条 学生因故休学、退学等,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第十八条 入学前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助贷措施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到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每学年评定一次,受奖受助学生面达70%以上。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校内奖学金按2000元、1500元、1000元三个等次评定,国家助学金按3000、2000、1500三个等次资助。另外,还设有一些企业和社会奖助学金,用于奖助品学兼优的学生。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校报到。(一)本科专业学生、省内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在和平校区报到就读。(二)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招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预科期间在宁夏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报到就读,预科结束后到甘肃中医药大学就读。(三)藏医学、藏药学本科专业学生在甘南校区报到就读。(四)专科专业学生在定西校区报到就读。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不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允许转专业。具体细则按照学校有关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及专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甘肃中医药大学。    第二十七条  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5年本科阶段合格后直接进入本校3年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对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者,分阶段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甘肃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1-8765321、0931-8619911(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gszy.edu.cn E-mail:zsb@gszy.edu.cn 监督电话:0931-8765307 邮政编码:730000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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